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财务
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相关单位:
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会计监督职责,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芒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19年度财政财务管理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工作时间为2019年5月13日至6月30日(到单位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一)检查会计核算的真实性。是否存在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是否存在骗取套取、挪用、侵占、浪费国家财政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发票等行为;会计核算标准化、信息化情况等。
(二)检查财政票据领购、使用、核销情况。查看票据是否按照时间、号码顺序逐项填写;各联次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加盖单位财务印章和经办人印章;填写错误的票据是否加盖作废戳记,全联保存;票据是否跨年度使用;是否建立票据管理台账等情况。
(三)检查非税收入收缴情况。是否使用《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收取非税收入;审查会计科目中的“其他应付款”科目是否将非税收入藏匿其中;核查收费依据,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取非税收入;收取的出租出借收入是否开具税务发票,是否完税;非税收入收缴是否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是否存在“坐支”现象等。
(四)2018年部门决算核查。主要核查部门决算和财务账簿是否一致,银行存款账、表、实是否相符等情况,确保账表一致,账实相符。
(五)检查盘活存量资情况。检查2016年及以前年度预算资金、其他资金、往来款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情况。
(六)检查往来款项清理情况。是否建立往来款清理机制,是否及时清理收回往来款项,收回往来款账务处理是否规范。
(七)检查内控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内部控制是否失效等情况。
(八)检查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情况。
(九)账户年检中资金存放金额较大的专户核查及《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预算单位资金存放管理检查的通知》(芒财发〔2019〕019号)文中资金存放管理自查内容的核查。
(十)2018以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十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资金投入。
三、检查方式
检查方式采取查阅会计凭证、项目资料和实地查看项目落实情况相结合的方式。
四、相关要求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市扶贫办、市住建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按《芒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财务检查的通知》(芒财〔2019〕022号)相关内容准备检查资料,包括2018年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截至4月30日所有账户的银行对账表;2018年部门决算时要求填报的2016年及以前年度预算资金、其他资金、往来款结转结余存量资金情况表等资料;收集业务处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五、检查工作组人员
组 长:袁国俊 局长
副组长:伍 俊 副局长
杨昌正 非税局局长
成 员:
一组:方安、李乐芬、李耀琴、张枝翠、董 丽、
联络员:方 安 电话:18008828586
检查对象:芒市镇、勐焕街道、遮放镇、芒海镇、中山乡、勐戛镇、遮放农场管委会、市农业局、市交通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组:杨德茸、赵旼、汪晓玲、刘素香、丁艳莉
联络员:杨德茸 电话:18008828597
检查对象:风平镇、轩岗乡、江东乡、五岔路乡、西山乡、三台山乡、市水利局、市扶贫办、市住建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附件:1.芒市预算单位往来款项变动情况表
2.芒市盘活存量资金清理表
3.截至4月30日“银行存款”结存情况表
芒市财政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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