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浏览量:5623    作者: 日期:2019/2/15

 [附件: 芒市交通运输局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800111201902140301365822019021403282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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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三、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芒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并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和制度、措施。

2.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运输行业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和信息工作。

3.负责全市道路和水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运输服务、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的行业管理;协调和组织重点物资运输和抢险、救灾等紧急客货运输;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4.督促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维护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平等竞争秩序;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5.负责全市农村公路、客货运站场、港口和港航设施的规划、建设、养护、管理;监督交通基础设施的工程质量和管理建设市场;指导河流渡口的设置、建设和渡船更新改造;负责农村渡口渡改桥的组织和管理。

6.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交通运输科技开发、项目攻关,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指导交通行业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7.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8.负责交通行业的涉外工作,指导利用外资、技术引进和开展交通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9.承办市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芒市交通运输预算编报的单位1个,行政1个。

2.内设7个股(室、局)。其中:副科级1个,股所级6个,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与上年比较无增减。我单位2019年部门预算时,编制人数40人,2018年末实有人数46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含工勤2人)。事业人员26人。

3.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有序推进交通重大项目。一是继续配合州交通运输局、州铁建办及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好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芒市至梁河高速公路、芒市至腾冲猴桥铁路、芒市至临沧铁路前期工作。二是持续推进省道S236线老木场垭口至芒里段公路(印金至芒里段)建设。项目于2017年6月28日开工,目前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已基本完工,共完成投资9430万元,工程预计2018年底完工。三是加快推进省道S339线芒市遮放至芒海段公路改扩建工程建设。目前,项目征地工作正在推进,施工合同已签订,完善设计基本形成,施工方于6月份进场施工,控制性桥涵工程已动工建设,现准备进行路基开挖,行道树拍卖已完成,开始砍伐。四是做好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地方保障服务工作。截至2018年11月6日,4条进场道路已经完成测量面积287.37亩,涉及农户323户,集体12宗,完成设计征地面积的96.1%。

2.全力推进大瑞铁路芒市段征地拆迁地方服务保障工作。芒市交通运输局全力推进大瑞铁路芒市段征地拆迁地方服务保障工作,助力铁路建设早日完成。一是大瑞铁路芒市段征地拆迁情况。大瑞铁路芒市段共征收土地6416.63亩,其中征收永久性用地4527.24亩,租用临时用地1889.39亩。完成迁移坟墓1581冢,迁移庙房9座,完成20处项目部驻地(含水、电),7处拌和站(加工厂等),4处炸药仓库,28处国(省)道开口,27个弃土场,2个取土场的协调工作。完成房屋征收4.89万平方米,旧房拆除274户。除部分房屋占地以外的土地已全部征收并交付施工单位。二是芒市火车站暨站前小镇项目推进情况。目前已完成铁路红线内247户拆迁房屋的丈量工作,其中包括芒赛村75户、拉院村96户、芒掌76户;已完成芒掌村土地测量670亩,芒赛村土地测量工作正在开展中,现正在开展征地拆迁补偿对付表册的核对和芒赛村、拉院村的土地征收及3个村的临时过渡安置工作。

3.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工作。2018年,上级下达农村公路项目计划75个,里程376.215公里,计划总投资20747万元。其中,撤并建制村项目4个,里程32.649公里,计划投资2215万元;直过民族自然村项目66个,里程281.286公里,计划投资17547万元;窄路面加宽项目5个,里程62.28公里,计划投资985万元;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开工,计划12月31日前完工。

4.抓好运输市场监管。截至2018年11月9日,芒市共有城市公交企业3户,城市公交车辆101辆(其中33辆为新能源纯电动公交),开通城市公交运营线路12条,线网总长296.4公里,其中城市公交线路线网总长146.2公里,有公交站台205个(其中:中心城市原有港湾式公交站台35个,在建港湾式公交站台20个),新建公交首末站2个,公交运营线路已基本覆盖了城区。有城乡公交公司3家,发展城乡公交车辆22辆,开通城乡公交运营线路12条。有379辆城市巡游出租车。有农村客运公司5家,开通农村客运班线56条,农村客运车辆97辆,累计建成等级客运站12个,招呼站(亭)77个。有网约车公司4家,现已注册登记23辆网约车。一是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与企业签定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企业责任、权利与义务。督促企业按照行业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学习培训等相关制度,搞好从业人员培训,建立车辆管理档案、台账,采用GPS对车辆和驾驶员实行动态管理。二是抓好春节、春运及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共开展春运安全生产专项检查6次,共派出检查车20辆次,检查人员84人次,检查企业20户次,发现一般安全隐患12件,督促整改12件,整改完成12件,整改完成率100%,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检查100%覆盖;三是开展危货运输专项整治行动,芒市辖区内现有危险品运输企业4户,截至11月9日营运危险品运输车辆共计93辆。截至11月9日,芒市交通运输局、芒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分别对德交集团东驿物流分公司、德宏华昱物流有限公司、芒市华友物流有限公司和德宏高达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专项检查28次,派出检查人员98人次查出一般安全隐患21件,并督促企业按照要求整改,整改完成率99%,未整改完成1件。四是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结合省、州、市“1+7”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每月不定期到辖区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明察暗访工作,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约谈,要求立即整改。2018年1至11月份,全市共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729起,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建设、生产、经营的14起,其他非法违规经营行为的715起;排查企业110家次,查出一般隐患110项,已整改109项,整改率99%,未完成整改1件。

截至11月,共开展执法检查76余次,出动执法人员280余人次,检查各类车辆380余辆次,依法查处各类案件535件:其中查处车辆年度审验、等级评定过期等案件518件,查处从事非法营运、营运车辆超范围经营、机场客运站周边揽客、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装各类违法违规案件17件。五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芒海客运站升级改造,共投入资金60万元,对站点场地、候车厅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提高乘客舒适度和乘车环境。六是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农村客运运输秩序,对客运站点进行环境卫生整治,提升农村客运环境和服务水平。七是积极推进芒市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工作。结合芒市实际,制定了《芒市油价补贴政策调整实施方案》。通过油价补贴政策实行供给侧改革,逐步实现相关支出与用油量及油价脱钩,在确保行业稳定的同时,发挥油价补贴资金的聚集效应,最大限度的实现资金优化分配管理,促进农村客运等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八是积极探索“互联网+”便捷交通新业态。2017年11月1日出台了《芒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实施细则(试行)》,2018年4月11日德宏首家约车落地芒市(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德宏分公司),为芒市人民群众便捷出行提供良好服务,为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差异性出行需求发挥积极作用。目前,已在芒市注册登记运营网约车公司共4家。

5.加快城市公交发展步伐。针对德宏州媒体“问政”直播活动中提出的芒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整改,切实改善城市公共交通。一是制定了《芒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相关问题整改细方案》,通过对芒市城市公交存在的线路布设不合理、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对公交企业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制定了芒市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方案,并于2月13日印发公布。三是明确了针对公交企业运营成本的补助,按照公交企业实际投入运营车辆数,给予每辆公交车2000元/年的补助,连续补助三年(2018年至2020年)。四是改善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2018年修建2个临时公交首末站,20个港湾式公交站台。目前,盛世家园公交首末站、南蚌小区公交首末站已完成,盛世家园公交站、三棵树公交站台、金孔雀大街公交站台正在施工中。五是制定了《芒市老年人和残疾人公交车乘坐补贴实施方案》,于1月26日正式实施。2018年共办理老年人公交卡和残疾人公交卡合计4886张,其中老年人公交卡4760张,残疾人公交卡126张,补贴金额达48.86万元。六是及时发放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于2018年春节前及时发放了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1080.14万元。七是《芒市综合交通规划》编制工作有序推进。昆明规划设计研究院正在开展编制,已完成规划框架结构,正在开展交通量调查。

6.全面加强养护,保障农村公路畅通。一是市政府高度重视养护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把养护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范畴,由政府督查室牵头对乡镇的养护工作进行督查考核,考核结果政府行文通报。二是积极抓好日常养护及小修管理。根据“县道县管、乡村道乡管”的原则,市人民政府分别与11个乡镇人民政府签订《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市交通运输局与地方公路管理段签订《养护管理责任书》。地方公路管理段和养护公司签订养护合同,做到了“层层签订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和“有路必养、养必有责”。2018年,共投入小修保养资金510万元,投入日常养护资金274.89万元,清理路肩40.5万平方米、清理排水沟120千米;清理桥涵225座。填补路面坑塘2500平方米。三是稳步推进养护大中修、雨季水毁恢复重建项目、安全生命防护及危桥改造项目的实施,改善行车安全环境。2018年,计划实施大中修项目4个,计划投资439.77万元,已全部开工,计划12月底全部完工;2017、2018年危桥改造9座381米,计划投资1834万元,其中南细河桥、拉老桥已完工,风平大桥、象滚塘桥、鹿秀桥、放马桥、弄坎桥、轩岗河桥等6座,预计12底主体工程完工,芒波大桥正在开展招标工作,预计12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完工;2017年、2018年生命防护工程 19个,建设里程334.928公里,整治隐患里程265.496公里,计划投资2000万元,预计12月底完工;雨季应急养护公路3条,计划投资250万元 。四是做好应急保通准备工作。结合全市农村公路实际,进一步完善《水毁抢险和安全保通应急预案》、《领导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抢险机械备班制度》等各种制度。认真按照抢险机械、物资储备制度,在乡镇储备挖掘机等物资并组建了农村公路应急抢险队,同时储备防洪沙袋2万条,彩带5000米。6月份以来,共开展公路抢险、坍方清理178次,派出抢险机械330台/次,清理坍方115600方,填补路面坑塘2万平米,设置彩带12400米,设置临时防护设施510米。

7.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芒市坚持依靠群众、克服困难,结合建设“四好农村路”,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工作。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机制。完善市、乡农村公路管理运行体制机制,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作用,形成了市有路政员、乡有监督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管理队伍。全面推行“路长制”管理的各项工作正在积极筹划中。二是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在公路路产路权保护上积极开展源头管控工作,与水利、电力、通讯等部门签订农村公路占用公路路产路权协议书,确保涉路安全责任明确。针对农村公路超限超载难治理,损毁快的问题,与使用农村公路的重点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签订农村公路使用修复协议,明确要求对损坏的农村公路进行修复。加强与林业、土地、水利、电力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乡(镇)交通管理所的职能作用,做好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管理工作。加强路政巡查工作力度,至2018年10月共巡查农村公路5000多公里,发现违法行为200余起,立案查处损坏公路路产案件1起。三是加强路政法律法规宣传。重点针对群众在农村公路上摆摊设点、堆放杂物、砂石料等违法行为,在进行现场整治的同时,组织开展路政法律法规的宣传。至2018年10月,共发出宣传材料2000余份,受教育人数3000余人。四是大力整治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宜居宜业美丽乡村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草堆、粪堆、垃圾堆、建筑材料等。开展清理整治农村公路路域堆放建筑材料专项行动1次,开展清理整治利用农村公路晒粮专项行动1次。

8.扎实抓好海事监管工作。一是落实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制度,加强渡口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督促签订了市、乡(镇)、村、渡(船)四级船舶安全管理责任承包书,签订责任承包书13份,签订率100%,并对四级责任承包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把安全责任落到实处,确保了辖区内水上交通运输的安全稳定。二是认真做好春运及春节、汛期期间的水运监管工作。为保证辖区内的水上交通安全,对有渡船的渡口进行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对加强春运、汛期水上交通安全提出了要求;安排好春运及春节、汛期期间的值班,春运及春节期间按时填报《春运水路旅客运输统计表》,加强值班制度,与各渡口及船员保持联系,及时掌握春运及春节的客、货运及安全渡运情况,春节期间,客运量为0.0615万人,货运量1.596万吨。三是认真做好渡口渡船安全监管。认真做好常规性的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渡口渡船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汛期灾害防御中的水路运输保障工作,提高应对汛期洪涝及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应急能力。结合我市水上交通实际,重点加强对龙江库区渡口渡船的现场检查、巡查,渡口源头安全管理的督查,严厉打击渡船超载运输,冒险航行的行为。在春运前、春运、汛期及十一黄金周期间,累计组织检查33人次,出动车辆11辆次,检查渡船44艘次,检查渡口6个。四是加强统计工作,重点是按规定做好运输量和燃油消耗量的统计上报工作,依法依规进行燃油补贴的发放。

9.抓好安全应急工作。一是安全生产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一年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安全生产、党政同责等规定,以开展“平安工地创建”、 “平安交通”建设、“1+7”专项整治及“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多项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重点加强对公路运输企业、公路施工企业、水上交通运输企业的监管,监管体系更加完善,安全工作信息化水平和工作效能不断提高。二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升。建立健全了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交通运输应急预案建设,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10.抓好环境保护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环境保护工落实到位。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市公路、铁路建设的情况,制定了防治整改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并与相关部门联动协调,有效控制在建公路、铁路的施工污染,保持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二是要求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在建工程环境保护工作“回头看”活动,对环保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排查、再落实,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到位。三是把好源头关。在农村公路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要求投标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上明确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为在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把好第一道关。四是加强督查。及时对在建的农村公路、重大交通项目进行督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整改要求。五是进一步加强道路施工现场和渣土运输车辆的扬尘防控工作,要求在运输水泥、土、砂石料、预制块等易飞扬料时用篷布覆盖严密,并装量适中,不得超限运输;六是进一步对在建的铁路、高等级公路采取洒水抑尘措施。要求业主和施工单位加强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的洒水湿润,进一步减少扬尘。七是要求在建项目施工方及公路养护公司,严禁将渣土及施工垃圾倾倒入河及河岸,驻地指挥部的生活垃圾必须统一收集后,集中到垃圾处理点,不允许现场填埋,严禁使用除草剂;八是进一步加强对施工企业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施工企业的环保意识。

11.严抓党风廉政工作。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反腐倡廉一系列部署,党风、政风、行风建设不断深入。大力加强党建工作,提升党建工作水平,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实好民主生活会制度。通过深入开展 “转走访、挂包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局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意识明显增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在建设项目管理上,认真实施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规范程序,增强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强化项目法人责任制,增强企业法人的责任意识,严禁私自分包工程;健全项目监理制,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理。在资金管理上,主动与纪检、监察部门对接联系,接受监督,确保项目资金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0人,其中:行政编制 16人,事业编制24人。在职实有4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46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42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795.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5.4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795.49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795.4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95.49万元(本级财力1795.49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795.49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79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5.49万元,项目支出1050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8050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08万元;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1.44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7.46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万元;2082502其他生活求助0.22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745.49万元,项目支出1050万元)。

1.     基本支出745.49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600.31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127.93万元,其中,办公费39.6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00万元、差旅费9.5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维(修)护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6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20.22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1.43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52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安排17.25万元。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无。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无。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9年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795.49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安排资金,比上年增长39%,增加506.94万元。增加原因:主要为人员工资增长。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安排1795.49万元,比去年增加50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745.49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050.00 万元(项目支出安排1000万元,业务费安排50万元)。增加原因:工资增长、项目增多,资金增大。

(二)支出预算明细说明

1.2019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安排745.49万元,占总支出的41%。

(1)工资福利支出安排600.31万元,比去年增长31%,增长原因:工资增长及住房公积金不在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核算。

(2)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 127.93万元,比去年增长78%,增长原因: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多;其中,办公费39.6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00万元、差旅费9.5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维(修)护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6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20.22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1.43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52万元。

核定标准:公用经费核定在编每人年均5000元,工会费核定按在职人员总工资(不含独子费)的2%,工会费核定按照在职人数,每人每年900元标准,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6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安排17.25万元,比去年减少65%,减少原因:住房公积金在工资福利支出核算。

核定标准:遗属补助2996元。

2.其他项目类开支说明

2019年度开展工作中,安排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0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路道路建设的路基改扩建、整齐块石路面铺筑、涵洞配套工程、农村公路养护工程1050万元。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数7万元相比,增加1万元,上升1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和公务接待费无增减;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增加1万元,上升16.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1万元,上升16.6%;公务用车购置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辆使用年限长,造成车辆老化,导致维修费用高;由于近年来农村公路养护里程增加,项目增多,养护巡查使用频率高、路程远,导致燃油费增加。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商品和服务支出安排127.93万元,比去年增长78%。其中,办公费39.60万元、水费0.20万元、电费1.00万元、差旅费9.50万元、邮电费5.00万元、维(修)护费0.7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5.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2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76万元、其他一般公用经费20.22万元、工会及福利费11.43万元、离退休公用经费2.52万元。增长的原因是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增多。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本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 农村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完成危桥拆除重建或加固850万元。

2.业务费:统计、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科普、意识形态、综治、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突出事件、禁毒防艾等工作经费5万元。

3.2019年农村公路养护地方配套资金511.33万元,确保公路完好、整洁、安全和畅通,延长农村公路使用寿命,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中修、大修、应急保通、绿化等工程。

4.业务费:2019年出租车及城市公交车工作管理费15万元

5.业务费:河湖长制工作经费2万元

6.业务费:海事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经费0.5万元

7.业务费:农村公路路政管理经费15万元

8.芒市农村公路,完成农村公路改扩建里程375公里,309万元。

9.业务费:水上搜救应急演练工作经费1.5万元

10.业务费:水上安全检查工作经费、海事执法工作经费1.5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80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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