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3800000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九、其他公开信息(含名词解释、机关运行经费、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芒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交办领导批示件,做好信访局信息的综合分析,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向有关部门交办。做好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督办工作;负责集体访、越级访和突出信访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农场信访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认真履行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综合各方面力量,协调突出性及群体性事件;承办市政府及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市委群众工作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内设机构:信息分析股、综合办公室、办信接访股、网上信访办公室、督查督办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抓渠道畅通,深入推进领导下访接访工作。严格按照《芒市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有关规定,将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制度作为联系群众、了解民意、关注民生的一项重要“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来抓,进一步推进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运行。
二是抓领导包案,全力推动事要解决。采取“老案领导包、新案要倒查”的方法,定期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动态管理,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加大矛盾纠纷化解调处力度,提高信访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抓网络建设,推动信访工作信息化升级。积极整合资源,充分利用“互联网+信访”的新模式,加大平台对接和系统整合力度,推进信访事项办理的全覆盖、一网通,提高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公开力度;同时拓宽视频接访系统的运用范围,定期召开视频会议,研究解决矛盾纠纷问题、交流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经验,切实推动视频接访系统的多元化运用。
四是抓督查督办,促进信访问题合理解决。坚持抓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落实领导,夯实责任,限期办结。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全面化解矛盾纠纷,不定期督查督办信访案件,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力促责任的全面落实。
五是抓能力建设,夯实信访工作基础。继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选派优秀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加大信访干部的业务技能培训力度,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素质和处理各类信访问题的能力,采取选调、轮岗、考察、挂职等方式,不断激发信访干部队伍活力。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 3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 财政全供养10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 2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95.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1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95.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95.1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5.18万元(本级财力195.1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95.1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95.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18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费支出169.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2万元,合计195.18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61.18万元,项目支出34万元)。
基本支出161.1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45.67万元(基本工资31.77万元、津贴补贴55.93万元、奖金2.65万元、绩效工资29.7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0万元、住房公积金10.52万元);机关商品服务费支出15.51万元(办公费0.12万元、印刷费1.00万元、邮电费3.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65万元、其他交通费7.74万元)。
五、省对下转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情况
部门列入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项目为: 金额0万元,本单位无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二)与中央配套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本单位无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万元。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本条主要填写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一)基本支出161.18万元。其中:机关事务支出135.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16万元(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0.06万元、基本养老保险15.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9.9%.。主要原因是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补贴标准。
(二)项目支出34万元。其中:信访疑难案件资金4万元,扶贫资金4万元,信访工作经费26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6.34%。主要原因是四级联动视频接访系统建设项目列支后财政未批复。
八、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信息
2019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2.7万元相比,减少1.7万元,下降62.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公务接待费增加0.3万元,上升42.8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写出原因)本单位上级部门每年到本单位检查、督查信访工作及检查四级视频接访系统建设项目情况;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购置减少或增加0万元,下降或上升0%。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或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写出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政府性基金: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2、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3、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年初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余分配: 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15.57万元,其中:公用运转经费15.51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6万元。公用经费比2018年增加了13.8万元,原因是:2018年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津补贴标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无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3800111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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