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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三、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信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认真处理群众来信,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及时交办领导批示件,做好信访局信息的综合分析,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并负责向有关部门交办。做好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督办工作;负责集体访、越级访和突出信访事件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市直各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农场信访工作的检查指导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制度;总结推广各乡镇、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和掌握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对外交流活动;认真履行市委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综合各方面力量,协调突出性及群体性事件;承办市政府及上级机关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第一、来信来访情况
2017年全市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16批(件)844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32.12 %和40.23 %。其中来信78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35%;个体访193批259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28.78%和33.25%;集体访45批507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人次分别下降40%和43.92%。
其中,市信访局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37批(件)433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上升7.87%,人次下降8.65%。其中来信7件人次,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2.5%;个体访100批161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持平,人次上升13.38%;集体访30批265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批次上升57.89%,人次下降18.21%。
全市共收到网上信访信件41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3.93%,已办结396件,办结率96.35%。其中:全市受理247件(含各单位受理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89%,已办结239件,办结率96.76%;上级转交件164件
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48.48%,已办结157件,办结率95.73%。
2017年全市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3件414人次。其中:土地征用2件12人次,占矛盾纠纷总量的3.77%;水土纠纷13件26人次,占矛盾纠纷总量的24.53%;林权争议2件202人次,占矛盾纠纷总量的3.77%;邻里纠纷5件14人次,占矛盾纠纷总量的9.43%;其他类案件31件160人次,占矛盾纠纷总量的58.49%;。现已办结31件148人次,办结率58%;正在化解的22件266人次。
第二、开展的主要信访业务工作
(一)注重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一是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按照中央、省、州积案化解工作部署,将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化解时限,逐案落实市级包案领导,切实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排查上报的2件突出信访积案有效化解(其中:涉及农业农村1件,城乡建设1件)。二是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以
州委、州政府
挂牌督办信访案件及市级党政领导包案信访案件为重点,严格实行“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矛盾化解、包息诉息访、包稳控管理”。每月进行跟踪督促问效,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满意和理解。年内,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3件414人次,办结31件,正在化解22件。
(二)深化信访改革,信访工作
法治
化规范化深入推进。一是深度推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运用。严格落实省、州关于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要求,在全市52家单位推广使用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努力打造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规范运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把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等不同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流转,形成了“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和“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制,促进了信访事项办理的公正、透明、规范和实效,增强了信访公信力。期间,共收到网上信访信件41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3.93%,已办结396件,办结率96.35%。其中:全市受理247件(含各单位受理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89%,已办结239件,办结率96.76%;上级转交件164件。二是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按照州委、州政府
《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要求,厘清信访工作职责边界,积极推动全市25个职能部门梳理本部门法定途径,明确投诉请求办理程序和办理主体,解决行政机关之间的“管辖”边界问题,依法分类处理群众的信访诉求,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三是全力以赴抓好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五级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工作,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14个三级联动视频接访的基础上,继续推进102个视频会议终端建设。截至目前,已完工90个,正在建设12个。网上信访硬件建设稳步推进。四是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积极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芒办发〔2017〕140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明确通过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五是规范使用特殊疑难资金解决信访问题。严格按照财政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始终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将信访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并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严格审批程序和监管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全面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年内,共申报信访补助资金7万元,化解了特殊疑难信访个案金所牙、杨国芳信访事项。
(三)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接访活动有效开展。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动开展信访接待,及时接访、约访和协调处理重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市级领导积极参加每月10日、20日、30日信访接待日活动,重要节会期间实行每天接访,及时接访、约访、协调处理和跟踪督办分管领域的信访问题,推动了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年内,市级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60批188人次;各乡镇、各部门接待来访群众179批411人次,大量的信访问题在市内得到及时处理,减少了问题上行。
(四)开展
法治
宣传,“双向追究”制度全面落实。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法治信访氛围。结合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发放资料、利用网络媒体、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和以会代训等宣传形式,不断加大《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州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规范了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提高了群众法治观念和各级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方向,加大对中央、省、州、市关于涉访违法行为处置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强化“非访行为属于社会治安问题”的认识定位,对严重扰乱党政机关工作和社会秩序的涉访违法行为坚决进行依法处置。期间,依法处置涉访违法人员1批35人次,其中:拘留1人,警告34人,充分树立了依法信访的工作导向。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认真落实
省委、省政府
(五)突出工作重点,重要节点的信访维稳扎实有力。一是高度重视重点节会期间信访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责任,实行市、乡镇、村社、小组四级联动,逐级摸排纠纷苗头,着力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党的十九大期间,派出四个工作组分别驻木康、芒颜边防检查站,昆明,北京全力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二是严格稳控重点隐患信访案件。对全市44件重大涉稳事件实行处级领导包案化解,194件实行科级领导包案化解,跟踪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案结事了。期间,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信访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组,先后3次对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重点事项化解、重点人员稳控、重点人包案领导及稳控专班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三是严格落实信访值班制度。坚持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越级集体访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化解问题,实现了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的目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芒市信访局2017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共芒市委芒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信访局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在职年末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信访局2017年度收入合计17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5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收入合计235.7万元,对比下降57.17万元,同比下降24.2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财政拨款三级联动视频接访建设项目资金83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信访局2017年度支出合计17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85万元,占总支出的94.02%;项目支出10.68万元,占总支出的5.9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支出合计235.7万元,对比下降57.17万元,同比下降24.2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财政拨款三级联动视频接访建设项目资金83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信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85万元。与上年对比150万元对比增加17.85万元,同比上升11.9%,主要原因分析调整提高工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5.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5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42.81万元,占基本支出25.5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68万元。与上年85.7万元对比减少75.02万元,同比下降87.54%,主要原因分析用于解决信访特殊疑难案件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收入合计235.7万元,对比下降57.17万元,同比下降24.26%,主要原因分析是2016年财政拨款三级联动视频接访建设项目资金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7.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02%。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支出125.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25万元,商品和服务费支出19.6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4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信访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2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的22.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芒市信访局无公务用车;二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62万元比2016年3.29万元减少2.67万元,下降82.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2万元与2016年的0.74万元减少0.12万元,下降16.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2.08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芒市信访局无公务用车;二是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本单位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本单位2017年度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2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全州信访系统到州信访局开会、省州信访局到芒市信访局岗位目标考核及督查信访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信访局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6万元,与上年23.08万元,减少2.52万元,对比下降10.92%,主要原因分析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控制机关运行费用等项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费支出19.62万元(办公费2.51万元、印刷费0.97万元、水电费0.44万元、邮电费2.53万元、差旅费1.05万元、维护费0.84万元会议费0.02万元、公务接待费0.62万元、劳务费0.12万元、其他交通费7.06万元、工会经费1.6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1.85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4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芒市信访局资产总额7.1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7.12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XX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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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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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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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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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汽车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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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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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 |
7.12 |
0 |
0 |
0 |
0 |
0 |
7.12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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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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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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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芒市信访局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5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芒市信访局隶属于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局内设机构,高配正科级,办公场所房屋产权属市政府办公室所有。
2. 绩效评价
(1)注重源头预防,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入开展。一是扎实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按照中央、省、州积案化解工作部署,将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工作任务、化解时限,逐案落实市级包案领导,切实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排查上报的2件突出信访积案有效化解(其中:涉及农业农村1件,城乡建设1件)。二是加大信访突出问题的排查化解力度。以
州委、州政府
挂牌督办信访案件及市级党政领导包案信访案件为重点,严格实行“五包责任制”,即:“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矛盾化解、包息诉息访、包稳控管理”。每月进行跟踪督促问效,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用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赢得群众的满意和理解。年内,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3件414人次,办结31件,正在化解22件。
(2)深化信访改革,信访工作
法治
化规范化深入推进。一是深度推广信访信息系统建设运用。严格落实省、州关于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要求,在全市52家单位推广使用云南省信访信息系统,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努力打造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规范运行网上信访信息系统,把来信、来访、来电、网上投诉等不同的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流转,形成了“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网上回复”和“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制,促进了信访事项办理的公正、透明、规范和实效,增强了信访公信力。期间,共收到网上信访信件411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53.93%,已办结396件,办结率96.35%。其中:全市受理247件(含各单位受理数据),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2.89%,已办结239件,办结率96.76%;上级转交件164件。二是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
化建设。按照
州委、州政府
《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要求,厘清信访工作职责边界,积极推动全市25个职能部门梳理本部门法定途径,明确投诉请求办理程序和办理主体,解决行政机关之间的“管辖”边界问题,依法分类处理群众的信访诉求,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切实规范信访秩序。三是全力以赴抓好视频接访系统建设。持续推进五级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工作,在已建成投入使用的14个三级联动视频接访的基础上,继续推进102个视频会议终端建设。截至目前,已完工90个,正在建设12个。网上信访硬件建设稳步推进。四是充分发挥第三方作用积极推动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芒办发〔2017〕140号),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独特优势和作用,明确通过法律顾问参与,依法协调好各种利益关系、妥善化解各类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市改革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五是规范使用特殊疑难资金解决信访问题。严格按照财政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使用效能,始终坚持专款专用原则,将信访专项资金用于解决特殊疑难信访个案,并指定专人管理,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台账,严格审批程序和监管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全面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年内,共申报信访补助资金7万元,化解了特殊疑难信访个案金所牙、杨国芳信访事项。
(3)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干部接访活动有效开展。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接访活动,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主动开展信访接待,及时接访、约访和协调处理重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切实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市级领导积极参加每月10日、20日、30日信访接待日活动,重要节会期间实行每天接访,及时接访、约访、协调处理和跟踪督办分管领域的信访问题,推动了重点信访问题的解决。年内,市级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60批188人次;各乡镇、各部门接待来访群众179批411人次,大量的信访问题在市内得到及时处理,减少了问题上行。
(4)开展
法治
宣传,“双向追究”制度全面落实。一是加大政策法规宣传,营造法治信访氛围。结合各类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以发放资料、利用网络媒体、依托手机短信平台和以会代训等宣传形式,不断加大《信访条例》和中央、省州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宣传力度,引导群众依法逐级走访,规范了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提高了群众法治观念和各级干部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问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坚持“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的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方向,加大对中央、省、州、市关于涉访违法行为处置相关规定的宣传贯彻落实力度,不断强化“非访行为属于社会治安问题”的认识定位,对严重扰乱党政机关工作和社会秩序的涉访违法行为坚决进行依法处置。期间,依法处置涉访违法人员1批35人次,其中:拘留1人,警告34人,充分树立了依法信访的工作导向。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认真落实
省委、省政府
(5)突出工作重点,重要节点的信访维稳扎实有力。一是高度重视重点节会期间信访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责任,实行市、乡镇、村社、小组四级联动,逐级摸排纠纷苗头,着力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合力。党的十九大期间,派出四个工作组分别驻木康、芒颜边防检查站,昆明,北京全力开展信访维稳工作。二是严格稳控重点隐患信访案件。对全市44件重大涉稳事件实行处级领导包案化解,194件实行科级领导包案化解,跟踪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动案结事了。期间,市委、市政府专门成立信访问题专项督查工作组,先后3次对各乡镇、有关部门进行重点事项化解、重点人员稳控、重点人包案领导及稳控专班落实等情况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完善。三是严格落实信访值班制度。坚持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和越级集体访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及时处理化解问题,实现了全市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的目标。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是政府采购: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二是财政拨款收入: 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是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是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是"三公"经费: 指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是机关运行经费: 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73801111
[附件: 芒市信访局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附件: 芒市信访局2017年经费预算绩效说明]
[附件: 芒市信访局1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附件: 芒市信访局--2017年决算公开1-9表]
[附件: 芒市信访局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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