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供销社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浏览量:4343    作者: 日期:2018/10/22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7501000

芒市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供销社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芒市供销社主要职能:项目组织申报、管理工作、农村流通网络体系规划;规范化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所属企业管理指导等工作。

1)、宣传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

(2)、贯彻落实全市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

(3)、负责供销合作社部门项目的组织申报、管理工作;

(4)、指导全市基层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和行业管理工作;

(5)、组织所属企业的工商登记和年检。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按照《德宏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度综合指标考核责任书》要求和《我社2017年工作计划》的安排,我社积极开展工作,现将2017年工作进展情况如下。

 1、销售总额任务75000万元,实际完成84605.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2.81%

2、汇总利润任务433万元,实际完成49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3.63%

3、净利润任务433万元,实际完成49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3.63%

4、基层社利润任务406万元,实际完成46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4.53%

5、全资、控股企业利润任务15万元,实际完成1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6.67%

6、资产总额任务19048万元,实际完成20036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5.19%

7、基层社资产总额任务13020万元,实际完成1497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15.01%

8、所有者权益任务13196万元,实际完成1324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0.36%

9、营业收入任务41380万元,实际完成4402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6.38%

10、基层社营业收入任务37070万元,实际完成3945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6.42%

11、农副产品购进任务40000万元,实际完成4985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4.64%

12、化肥销售任务58000吨,实际完成58000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00%

13、有机肥销售任务1000吨,实际完成1417吨,完成全年任务的141.7%

14、连锁销售额任务1600万元,实际完成1603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0.19%

15、电子商务销售额任务500万元,实际完成779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55.8%

(二)发展指标

1、社有企业

持股10%以上企业资产总额任务4000万元,实际完成406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1.63%

社有资产总额任务2600万元,实际完成2650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01.92%

2、合作社

发展农民合作社任务5个,实际完成5个,完成全年任务的100%。芒市龙源养殖专业合作社、芒市食安养殖专业合作社、芒市恒盛养殖专业合作社、德宏州小匡种植专业合作社、芒市风平镇拉老来金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32017年砂糖桔培训75人;

(三)食用菌

食用菌农业产值任务2500万元,完成5272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210.88%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供销社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供销社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3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基本情况分布图表等)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供销社2017年度收入合计12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3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50.41%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执行国家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收入占比分布图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供销社2017年度支出合计12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29万元,占总支出的97.58%;项目支出3.07万元,占总支出的2.41%;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下降50.41%,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执行国家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供销社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29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42.6%,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国家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4%。(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芒市供销社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7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92%,原来实施项目已完工,2017年未有新增项目。

(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分布图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供销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下降57.2%,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执行国家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8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供销社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99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11.7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95.9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执行国家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8万元,下降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下降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2万元,下降4%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执行国家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供销社(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供销社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4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50.8%,主要原因分析为严格执行国家中央八项规定,节约开支。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服务费支出17.42万元(办公费1.7万元、印刷费2.5万元、邮电费1.4万元、差旅费1.1万元、公务接待费0.47万元、其他交通费5.7万元、工会经费0.6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费0.3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42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芒市供销社部门资产总额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3.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7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1.1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项,账面原值1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3625平方米,账面原值46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37.35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汽车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3.8

450

3.8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8万元(本单位实际支出数,不包括资金下分、省级统采的项目资金)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无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47501111

 


 [附件:芒市供销社2017部门决算公开资料

 [附件:芒市供销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附件:芒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决算公开1-9表XLS2018102001124490020181022104014936

 [附件:芒市供销社关于对2017年“三公”经费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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