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芒市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情况
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边境地区和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重视,是实现边疆稳定、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活动和构建和谐社会发展的具体体现,是落实社会主义科学发展观和统筹城乡全面协调发展的最终目标。对边境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极其现实和重要的意义,为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边境地区人民的关怀落到实处,进一步规范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项目申报的监督管理,现根据要求,将需申报的项目公示如下:
2018年上级下达我市边境转移支付资金共计16205.2万元,其中:一般边境转移支付资金15186万元,边境小额贸易资金301万元,绩效评价奖惩资金634万元,口岸建设资金5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15万元,州级边转补助资金19.2万元主要安排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沿边居民补助3597.8万元
2.边境界务员补助19.2万元。
3.边贸企业小额贸易补助301万元
4.民兵参加边境管控补助60万元
5.农村危房改造“四类对象”补助项目1015.61万元
6. 护边员补助70.8万元
7.边防辅警补助712.42万元
8.农村住房环境改善提升补助项目2351万元
9.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1000万元
10.村容村貌整治项目1690.17万元
11.水利建设项目753万元
12.交通建设项目1100万元
13.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1650万元
14.村卫生室建设项目1450万元
15.人居环境改善提升项目250万元
16.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项目100万元
17.口岸大通关建设奖补资金50万元
18.卫生院设备购置19.2万元
19.边境建设管理工作经费15万元
对以上项目如有意见请于2018年10月27日前提出,联系电话:0692-2921929
芒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14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8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