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预算单位,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各代理银行:
按照省财政厅、州财政局的安排部署,我市将开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为保障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改革工作顺利推进,建立高效的电子化管理体系,提高财政服务效能,推动国库业务管理创新,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云南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印发的《云南省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云财库﹝2014﹞41号)和《德宏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德财库〔2006〕12号)、《云南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昆银发〔2002〕581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德宏州中心支行 德宏州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管理的通知》(德银发〔2015〕7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芒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若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芒市财政局反映。
附件:芒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附件: 芒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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