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芒市2016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一、2016年预算调整方案
(一)调整背景和依据
今年是宏观经济下行对财政收入影响较为明显的一年,由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减税降费,特别是全面实施“营改增”,全市面临着前所未有的特殊减收因素,税收组织极为困难。以此同时,稳增长、惠民生、扶贫开发、债务还本付息等需要财政加大投入,落实国家、省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需要增加支出预算。为保障财政良性运行,加快历年占用上级专款的消化,保障刚性支出政策的落实,市财政一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一方面从存量资金上狠下功夫,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统筹力度,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存量中找增量。从预算执行中变化来看,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有所减少;二是津贴补贴政策增加了支出;三是新增一般债券转贷收入增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需对2016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进行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
2016年,根据我市1至10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进度、财源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情况,结合全年国民经济发展形势和收支增减因素分析,建议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整为279,600万元,减少财力15,600万元,其中,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58,100万元,比上年增长0.1%,与年初预算持平,其中,市国税务局预计完成10,000万元,芒市地税局预计完成27,500万元,财政部门预计完成20,600万元。
(2)返还性收入4,61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0万元。
(3)预计上级转移性收入108,691万元,减少33,738万元,其中,调整工资转移支付收入增加1,390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增加3,726万元;民族和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66万元;农林水转移支付收入增加6,167万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增加987万元;教育转移支付收入增加5,2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收入增加4,789万元;医疗卫生转移支付收入增加2,543万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增加47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减少59,349万元。
(4)上级专项补助收入预计85,000万元(目前已到位7.73亿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5)根据州对芒市财政2015年结算批复,上年结余1,849万元,增加1,683万元。
(6)调入资金预计5,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7)债券转贷收入16,345万元,增加16,345万元。
(8)上解上级支出预计1,7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以上1至7项预计减少财力15,6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与年初预算持平,全年可用财力预计减少15,600万元,其中,市本级可用财力减少15,600万元,上级专款与年初预算持平不做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情况
根据全市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情况,以及财力变动情况,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整为277,90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293,500万元减少15,600万元,其中:
市本级可用财力减少15,600万元调整后的支出为:人员支出104,973万元,增加8,931万元(含11月调整基本工资和离休费1,770万元);公用经费3,757万元,减少1,205万元;业务及配套经费9,495万元,减少7,092万元;非税收入安排支出3,000万元,减少914万元;专项建设资金安排7,374万元,减少30,706万元;财力性补助支出(指定用途)61,453万元,增加16,703万元。上年结余支出1,849万元,增加1,683万元;预备费减少3,000万元;弥补上年预算缺口1,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上级专款与年初预算持平不做调整。
3.调整后的一般公共预算平衡情况
根据上述预算收支调整方案,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100万元;转移性收入221,5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4,612万元,财力性转移支付收入108,694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85,000万元,上年结余1,849万元,调入资金5,000万元,债券转贷收入16,345万元;调整后财力收入合计279,600万元。调整后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77,900万元,其中:本级安排支出192,900万元,专项补助支出85,0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700万元,财力支出合计279,600万元。
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4.地方政府一般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情况
2016年预计上级共分配我市一般债券收入90,207万元,依据 “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署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各地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到期债务本金”要求,用于教育项目19,76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3,108万元,工业园区项目13,347万元,交通项目12,373万元,其他单位项目11,619万元。
(三)基金收支预算调整方案
1.基金收入预算调整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合计为27,600万元,增加9,252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7,500万元,增加2,500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12,754万元,增加6,75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7,346元,减少2万元。
2.基金支出预算调整
201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合计为27,600万元,增加9,252万元,其中,本级支出5,00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上级专项补助支出12,754元,增加6,754万元;基金调出2,500万元,增加2,500万元;上年结转支出7,346万元,减少2万元。
收支相抵,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情况
2016年预计上级共分配我市专项债券收入169,400万元,依据 “置换债券资金必须用于偿还审计署政府性债务审计确定的各地截至2013年6月30日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中到期债务本金”要求,用于城市建设中保障性住房建设26,200万元,用于芒瑞大道143,2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不做调整
(五)转移支付资金调整情况
1.均衡性转移支付
年初预算中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支出是根据省财政厅预告数11,031万元编制确定。目前,省财政实际测算补助数为14,757万元(含政策性补助213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补贴改革增量部分,比上年13,757万元增加1,000万元,比年初预告数增加3,726万元,相应对支出进行调整。按照《云南省省对下均衡性转移支付办法》规定,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和推进“三农”、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等各项民生支出的原则,具体调整支出项目为:人员工资支出13,657万元,比年初增加3,726万元;机构运转支出200万元,与年初持平;公益性项目配套支出900万元,与年初持平。
2.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
年初预算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支出是根据省财政厅预告数4,797万元编制确定。目前,省财政实际测算补助数仍为4,797万元,与年初预告数持平。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办法的通知》规定,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资金是以县乡政府实现“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支出”为目标,保障县乡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落实上级出台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逐步消除县级基本财力缺口的转移支付资金。具体用于安排人员工资支出4,797万元。
3.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年初预算中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支出是根据省财政厅预告数3,693万元,按照《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教育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规定,“从2011年起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不得低于50%”的原则编制确定。目前,省财政厅实际测算补助为3,693万元,与年初预告数持平。根据不低于50%比例用于教育支出为2,40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200万元,公益性项目配套支出200万元。
4.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
年初预算中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是根据省财政厅2016年生态转移支付预告数945万元和《云南省生态功能区财政转移支付实施办法》规定,“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必须用于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民生”的原则进行编制,目前尚未收到省财政厅实际测算补助数,仍按年初预算数安排,其中:教育支出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0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0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0万元、交通运输300万元。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增减变动情况
(一)债务增加情况
2016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共增加27.6亿元。一是增加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25.9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9.02亿元,专项债务16.94亿元。二是增加新增债券转贷收入1.64亿元,其中,用于扶贫开发4,677万元、棚户区改造10,100万元、由地方政府承担偿债责任的中央转贷地方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1,568万元。
(二)债务减少情况
2016年地方政府性债务共减少26.18亿元。一是预算安排资金偿还债务0.22亿元(含上级专项资金),其中,偿还教育建设项目债务0.21亿元,偿还交通建设项目债务0.01亿元;二是使用债券资金置换存量债务25.96亿元,其中,置换一般债务9.02亿元,置换专项债务16.94亿元。
三、完成全年收支预算调整目标的主要措施
2016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市各部门及其财税部门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完成年初和预算调整批准的目标任务。
(一)加大征管力度,确保收入调整目标顺利完成
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后一个多月的收入征管收尾工作,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一是加强税收监管工作,通过对比分析挖掘税源增收点,启动珠宝、木材及原起征点以下企业的财务核实征收工作,全面排查零散税源,强化土地使用税、房屋门面出租、资源资产出让的清理,加强清理历年欠税、重点项目耕地占用税以及年度已开工和即将开工项目的跟踪管理及征收工作,同时把好大瑞铁路等重点工程附属项目建设收入“关口”,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二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狠抓票据管理工作,迅速完成已供地项目的成本核算工作,并及时供地出让,同时加大力度推进斑色路一号资产处置以及年内公共租赁住房的销售工作。
(二)多渠道筹措资金,确保支出调整目标执行有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后一个月的财政工作目标和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人大依法监督和支持下,通过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狠抓落实,为努力实现全年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目标,促进财政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附件:芒市2016年度预算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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