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财政局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浏览量:5394    作者: 日期:2016/12/1

第一部分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1表)

二、收入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2表)

三、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6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7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取自决算软件批复表任务08表)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取自部门决算表CS05表)

第三部门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芒市农经站主要工作职能: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调解等工作;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主要含农村财务人员、村组干部、报账员的培训,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督促检查,业务指导等工作;三是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四是部、省两级各项基点调查、农村集体经济年报统计工作等;五是三项补贴工作的核实、审核、汇总即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等工作;六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核、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同时,还承担着中央边境地区转移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的编报、审核、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七是承担着省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扶持的编报、审核、组织实施、验收,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中央、省级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项目的编报、审核、组织实施、验收,以及省级村容村貌整治项目的编报、审核、组织实施、验收等工作;八是按照中央、省、州、市的要求,目前,主要还承担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等重点工作;九是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市农业局交办的其他中心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截止20151231日,芒市农经站实有在职人员20人,退休干部8人。编委实核编制18人。在职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其中:中级职称人员6人,初级及其以下人员11人,工勤人员3人。 

第二部分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门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决算总收入6008.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08.6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6008.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0.02万元,占总支出的19.15%;项目支出4857.96万元,占总支出的80.8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的日常支出978.9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日常支出5.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5%;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5%。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农村经济管理站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857.9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2130124款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支出211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71万,生产补贴140万;2130199款其他农业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业务费40万,基础设施建设50万;2130701款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3706.96万,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2130707农村综合改革试点800万,主要用于其他资本性支出744万,企业政策性补贴56万;2140105公路改建50万,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008.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8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

(二)农林水支出5909.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1087.75万元;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8.8万元;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211万元,其他农业支出9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3712.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800万元。

(三)交通运输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公路建设。

(四)住房保障支出7.98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3.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0.95万元,主要原因:1、因为车辆维修费和燃油费减少了。2、公务接待费支出0.41万元,比去年减少了0.4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1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无增减;运行维护费2.71万元,比2014年决算2.42万元增加0.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芒市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农村经济管理站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90人,接待费开支0.41万元; 外事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附件: 2015年决算批复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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