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芒市财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金融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全市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务会计等方面地方性规章制度;拟定全市财政发展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参与研究制定全市综合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经济运行和综合平衡财力的建议;完善鼓励企业、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编制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和决算,执行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依法管理财政收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和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年度财政决算;负责市级财政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工作;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办理中央和省、州对市的转移支付业务,制定地方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规定。
(3)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参与拟定地方税收规章制度及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对全市财政收入影响较大的地方税收临时和特案减免事项提出建议;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制定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负责拟定全市非税收入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征管工作;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度草案;按照规定负责办理涉及财政、税收、地方政府性债务等方面的事务;管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开户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罚没票据;管理政府性基金和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执行彩票管理制度,拟定市级彩票管理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4)拟定市与乡(镇)的财政预算管理制度,合理分配市乡(镇)财力;指导和监督乡(镇)财政工作,合理调度资金,监督预算执行。
(5)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国库管理制度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以及国库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统一管理财政专户;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政府采购行为。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制定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市级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
(7)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工作,制定国有资本经营的制度和办法;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照规定负责地方金融企业资产和财务监管工作;完善地方金融企业改革发展有关财税政策;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监管信用担保制度建设和信用担保行业;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8)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定市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具体实施办法;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负责拟定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性外债,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及偿还工作。
(11)负责管理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监督执行会计法规、会计准则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拟定地方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
(12)负责制定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投资评审有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和完善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体系,组织开展市级财政绩效评价、投资评审工作;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市级财税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并研究解决办法。负责制定并实施财政科学研究计划、财政教育规划和财政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财政宣传工作。
(13)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立项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检查我市各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工作。
(14)承担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5)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芒政办发〔2015〕157号规定的其他职责
2. 增加的职责
(1)增加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职责。
(2)增加省内融资性担保机构变更事项审批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6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66人;在编实有车辆14辆。离退休人员3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38人。
第二部分 芒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芒市财政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财政局决算总收入1,02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28.6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27.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5年用于保障芒市财政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27.99万元,与上年960.9万元相比,比上年增6.98%,其中:基本支出1,027.99万元,比上年增7.2%。工资福利支出402.76万元,比上年增28.46%;增长原因为今年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津贴;商品和服务支出141.87万元,比上年减47.04%;减少原因为财政困难资金拨不到位,所以支出经费减少,厉行节约节约了公务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7.11万元,比上年增32.78%;增长原因为今年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了退休人员工资津贴,今年有退休职工去世1人,所以抚恤金增加,加大了挂钩点基层群众的支持补助等;基本建设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6.25万元,比上年减69.06%;减少原因为今年压缩了购置办公设备所以经费比去年减少。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5.6%;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4.4%。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财政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0.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6.39%。与上年对比增长3.99%增长原因为今年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津贴。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6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工资及芒市财政局2015年的办公等各项业务开支。
(二)公共安全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工作业务费。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21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干部的退休工资及抚恤金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等工作业务费开支。
(五)农林水支出17.39万元,主要用于农业开发的管理与前期费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41.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芒市财政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9.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75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5.4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0.68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缩了公务接待费,减少了公务用车辆使用,所以今年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有所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芒市财政局无因公出国(境)团组及人次情况。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芒市财政局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23.75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10.3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财政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芒市财政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49批次,602人,接待费开支5.4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0.3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活动接待产生的费用。
[附件: 芒市财政局(本级)]
[附件: 芒市财政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公开内容] [附件: 芒市财政局部门决算三公经费补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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