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310303400401000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芒市应急管理局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综合减灾救援协调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安全生产执法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非煤矿山股、政府专职消防队(事业编)、芒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事业编)。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本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仅包含本单位。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4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人(离休0人,退休10人)。年末无学生人数,年末无遗属人员。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芒市应急管理局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要安全”工作要求,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各项事务,实现了全市应急管理事业平稳发展,主要取得以下成效:一是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充分发挥安委办统筹协调作用,定期调度安全生产情况,确保全市安全稳定。今年以来市安委办组织相关企事业单位召开安全生产相关会议6次。2024年,芒市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5起,事故总起数比去年同期增加4起,上升36.36%;死亡16人比去年同期增加5人,上升45.45%;受伤6人比去年同期增加4人,上升200%;直接经济损失506.21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13万元,上升0.82%。其中:交通事故10起比去年同期增加5起,上升100%;死亡11人比同期增加6人,上升120%;受伤6人比同期增加4人,上升200%。未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其它工矿商贸事故5起比去年同期减少1起,下降16.67%;死亡5人比同期减少1人,下降16.67%;受伤0人与去年同期持平;直接经济损失506万元比同期增加4万元,上升0.8%。二是狠抓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截至12月,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抓手,全市累计督促企业开展自检2386家,查改隐患2967条,部门组织4925人次对4275家企业单位开展检查,排查一般隐患3043条,重大隐患144条;督促整改一般隐患3043条,隐患整改率97.5%,督促整改重大隐患141条,整改率97.91%,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4家,已摘牌3家,重大事故隐患30家,州级挂牌重大事故隐患8家均已完成摘牌工作。1—12月累计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73家次,制作执法文书531份,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113项,行政执法31次、行政处罚18次、行政处罚率为58.06%,行政执法罚款金额为246.71万元,实际收缴罚款135.78万元,罚款收缴率55.04%。三是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安全教育培训65次3741人,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9次,培训487人。先后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等系列活动,其间,累计参加活动企事业单位42家125人,宣传布标28条,展板26块,各类宣传册、宣传用品3000余份,吸引社会各界参与人员达7万余人。
持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一是防汛抗旱更有力。提前发布防汛预警提示9次,组织主要成员单位定期线下会商27次,视频调度乡镇12次,启动防汛Ⅳ级响应2次,全市累计转移避险314户884人。充分发挥“1262”机制优势,科学有力完成西山乡“7·19”山体滑坡灾害处置获应急管理部和省、州、市通报表扬。二是森林防火更稳定。2024年防火期,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发生了3起森林火情(2023年森林火情10起),同比去年下降70%。3起火情和2个卫星热点均得到快速有效处置,未造成人员伤亡。三是应急演练更有效。组织市级各方力量分类完成森林火灾、山洪地灾和防震减灾等科目应急演练,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今年以来,市、乡、村已累计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1524次。四是联合值班更高效。森林防火期、汛期实行联合值班机制,突出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动响应。截至目前共电话抽查提醒护林员、地灾监测员等一线巡查责任人1300人次,报送值班信息120期。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详见附表。
二、空表说明
由于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且未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故GK0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GK0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0915345.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5345.86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18436.48元,下降8.5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18436.48元,下降8.53%;上年无上级补助收入;上年无事业收入;上年无经营收入;上年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无其他收入。
总收入减少1018436.48元,下降8.53%。主要是因为一是消防救援事务相关经费预算减少,政府专职消防队工资未发完;二是财政困难导致项目资金没有全部下拨。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0915345.86元。其中:基本支出5406811.59元,占总支出的49.53%;项目支出5508534.27元,占总支出的50.4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18436.48元,下降8.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8151.86元,下降15.19%;项目支出减少50284.62元,下降0.90%。上年无上缴上级支出;上年无经营支出;上年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总支出减少主要原因:一是消防救援事务相关经费预算减少,政府专职消防队工资未发完;二是财政困难导致项目资金没有全部下拨。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应急管理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406811.5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17722.16元,占基本支出的66.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89089.43元,占基本支出的33.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应急管理局机关完成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08534.27元。其中: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
1.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3285752.01元,主要用于下拨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解决受灾群众生活困难,购买、租赁应急救援设备,组织人员保障受灾群众生活问题,开展因灾临时生活困难群众救助等。
2.农房火灾项目经费290766元,主要用于及时下拨农房火灾保险资金,支持受灾地区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3.安全生产补助项目经费等1932016.26元,用于推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加强企业安全监管,着力防控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尽力减少一般事故。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5345.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减少1018436.48元,下降8.53%,完成年初预算的116.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534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5%,完成年初预算的59.3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及职业年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导致政府专职消防员养老保险未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2762.1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4%,完成年初预算的99.29%。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医疗费支出。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8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完成年初预算的15.98%。主要用于人员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74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1%。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76115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43%,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应急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决算为2703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552.57元,下降33.3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1782.9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0.58%,完成年初预算的72.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52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42%,完成年初预算的17.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834.57元,下降2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18元,下降52.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718元,下降52.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元,支出决算为2703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0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552.57元,下降33.3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21782.9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61%;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元,决算为5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减少安全生产行业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二是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和燃油费减少。三是2024年共接待6批次71人次比上年减少5批次60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也无决算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834.57元,下降26.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718元,下降52.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250元(其中:无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18元,下降52.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持平,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减少安全生产行业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二是公务用车维修维护费和燃油费减少。三是2024年共接待6批次71人次比上年减少5批次60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芒市应急管理局公务车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安全生产行业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专项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9089.43元,比上年增加1329521.08元,增长289.30%,主要原因是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增加,工资支出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应急专用材料、维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及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芒市应急管理局资产总额6103343.75元,其中,流动资产48926.17元,固定资产6054417.5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09703.0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8685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3962.9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40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942.9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8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958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开展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5508534.27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3个,良0个,中0个。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GK13-GK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芒市应急管理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政府采购: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依法在规定范围内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
政府性基金:是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的发展。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并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编制的年度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310303400401111
附件: 芒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21030131607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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