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工作规定》《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的规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报告是政府及其部门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内容,2023年以来芒市应急管理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州、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推进依法行政,创新工作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强化安全生产源头管理,强化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实效。
一、2023年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深化放管服工作实现政府职能转变。依据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强化行政权力事项梳理,深化权责清单制定建设,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梳理调整,该取消的行政审批一律坚决取消,实现权责清单式管理,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不法外设定权力。通过梳理保留行政许可事项4项、行政处罚事项182项、行政强制类5项、行政检查类8项、行政给付类1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权力3项,并对照权力清单逐一制定了部门责任清单,明确权力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盖章、所需材料、收费(零收费)等情况,并通过云南省政务服务网站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为企业营造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二是持续简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简政放权。紧紧围绕服务发展大局这一中心任务,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环境,积极向企业、群众宣传“不见面审批”政策;优化制定公开服务指南,并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现场摆放,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相关事务;精简行政审批材料,能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申请人可以不用提交;对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单位出具意见的事项)已全部申请撤回;压缩行政审批时限,烟花爆竹经营零售经营许可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种证)由2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第三类备案证明)由30个工作日压缩到15个工作日。实现从受理、现场核查到审查出证,“只进一扇门”办事,努力做到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和“不见面审批”。
三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运作。“放管服”工作开展以来,我局相继建立了事中事后管理制度、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公开承诺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培训和教育,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很大的改变,从原来的“人求我”变为“我服务”,牢固树立了“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大大增强,精神面貌、敬业精神有了极大提高。对在工作过程中由于不作为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工作人员,将追究责任,从制度上规范和约束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
四是拓宽服务渠道,促进办事程序的优化。对来人、来电办理或咨询有关问题的,第一位受询人将负责申办人相关事项的办理或落实工作,若第一位受询人直接办理的,要求搞好服务,明确办理时限;不直接办理的,要求帮助落实好相关人员,让申办人满意。对于程序简便,可当天办理的,当天予以办理;对需要现场审查的,做好材料的初审,一次性告知,出具受理通知书,承诺工作时限。相关股室做到按时办结,明确答复。对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办结的,相关股室必须作出延办说明,并报分管领导批准,对有些审批环节能简化的简化,压缩审批时限。
五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工作。2023年1-12月,共检查企业84家次,出动人次164人次,出动车次90次,查处问题隐患300项,已完成整改258项,经济处罚22次,处罚罚款193.98万元,实际收缴罚款130.92万元。
六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截至2023年12月31日,芒市先后遭受了干旱、风雹、洪涝、滑坡和地震灾害,据统计灾害涉及受灾人口25447人、因灾死亡人口3人、因灾伤病人口3人、紧急避险转移人口8人、紧急转移安置人口5579人(其中:集中安置人口5382人、分散安置人口197人)、集中安置点28个、因旱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7288人,农作物受灾面积405.53公顷、成灾面积291.8公顷、绝收面积105.15公顷,林地受灾面积7.08公顷,水产养殖受灾面积7.67公顷,因灾死亡大牲畜17头(牛),严重损坏房屋2户2间、一般损坏房屋771户837间,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36.59万元,其中房屋及居民家庭财产损失1027.8万元、农林牧渔业损失784.53万元、工矿商贸业损失170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169.51万元、公共服务损失184.75万元。共调拨物资:救灾帐篷408顶(12平方407顶、60平方1顶)、折叠桌椅50套、折叠床569张、床单70床、床垫10床、枕头60个、枕头套35个、棉被168床、棉衣474件、大米28850斤、食用油548桶、矿泉水500件、方便面700件、雨衣100套、雨伞28把、手摇报警器464个、喊话器934个、彩条布248件、砍刀10把、长刀10把、锄头10把、铲子10把、手套50双、头灯1320个、抽水机2套、潜水泵1套、手提强光照明灯50盏、夏季迷彩服283套、衣服1520套、编织袋2000个、油锯5台、简易帐篷3顶,调拨应急管材五岔路乡、轩岗乡、风平镇、芒海镇、西山乡、芒市镇、中山乡、勐戛镇408804.5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根据《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规范》的要求,对我局草拟的需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起草、审查、决定、登记、公布、备案的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必经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对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法定程序、法律责任,规范决策流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部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重大决策事项在作出决策前由内部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策。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云南春晖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为单位的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制度建设、合同协议、复议诉讼、突发事件等提供咨询论证,每年对单位干部职工开展至少两次法律法规培训,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充分发挥单位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主体作用,形成以内为主、以外为辅、内外结合的法律顾问工作格局。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完善行政决策监督制度,加强对决策事项的督查督办,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 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对决策严重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实执法力量,对执法人员开展取证执法培训,对新加入的执法人员进行执法培训并要求其持证上岗;根据“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对危化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开展跨部门联合综合执法;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符合移送条件的案件坚决移送相关部门。
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芒市应急管理局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推进会议,对工作中涉及的任务、具体措施和要求等进行全面部署和推进;加强行政执法保障,配备了一批执法记录仪并培训使用。在日常行政执法、行政许可等工作中积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一系列措施,努力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大幅提升,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严格确定不同股室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监督,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优势,录入行政许可和执法检查、处罚信息并进行公示,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惩治执法腐败现象。2023年我局积极提交案卷参加市司法局组织的评查,通过互相学习,提高了执法水平。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新方法,以“统筹兼顾、分类分级、突出重点、提高效能”为原则,实行重点检查与一般检查相结合、以重点检查为主的执法监管模式。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较高的、近3年发生过造成人员死亡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列入重点检查和抽查范围。同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红线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信用体系建设,整合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职能,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教育培训、隐患排查、应急管理等执法,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提高了执法效能;着力推进“专家检查”机制,提升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的精度与准度,助力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促进芒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
五是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引导企业依法经营。2023年,我局积极学习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单位职工培训学习,加大对辖区内监管企业的宣传,加大政策解读和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深入开展宪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采取在政务网上发布、深入企业现场宣传培训、召开培训会议综合培训等方式加强对私营企业经营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扫黑除恶、企业信用、疫情防控、依法治市满意度调查等的宣传工作,通过建立信用记录和诚信档案,开展联合激励和惩戒,促进民营企业依法守法经营。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制定了《芒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芒市应急管理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与,积极开展“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农村、进学校”的五进普法活动,深入辖区各企业开展到户、到人的普法工作;充分发挥驻村工作人员、驻社区第一书记的特长优势,将其作为专项普法工作的重要力量补充,广泛动员专兼职网格员、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等队伍,采取集中轮训和常态化培训的方式,不断提升普法宣传的能力水平,将他们建设为基层普法工作的骨干队伍,进一步壮大基层普法工作力量;组织单位志愿者参与社会服务,充分发挥志愿者优势,广泛动员志愿者力量参与城乡社区法治宣讲、纠纷调处等普法志愿服务活动,建设出一支文化水平高、具备法律专业知识的普法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完善普法志愿者招募机制;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六月安全生产月”等加大宣教力度,着力加强学法遵法守法意识;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利用“12.4”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面向居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新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升广大居民学法遵法守法意识。全年共开展宣传38余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宣传画、围裙、袋子等宣传品27余种,5690余份,悬挂宣传布标、电子宣传标语56余条,展出展板15余块;开展法律六进活动23余次。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各项规章制度,确保行政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严格执行行政决定事项,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回或者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加强公务员诚信管理,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并纳入年终考核范围;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部门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本级政府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切实改进工作,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加强对内部权力的制约,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固定资产采购等权力集中,极易导致权力滥用和失控、产生腐败行为的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审批制度规范,防止内部审批漏管失控和权力滥用;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主动接受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2023年共接待群众来访10余人次,安全生产举报系统收到举报2余次,均进行了耐心解答及回复。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将政务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以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并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优化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流程,全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强芒市应急管理局网站管理,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三公”经费、安全监管、应急管理、脱贫攻坚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事项按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办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保密审查、查询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配套保障机制,明确以局长(负责人)为政府新闻发言人,严格遵守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等信息发布制度,依法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及时进行调整更新;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加强重大政务舆情回应督办工作,对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及时回应;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相关要求,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相关制度及时公开;注重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要求工作动态信息在当天内公布,并且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不定期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信息发布员对工作动态信息及时公开;注重收集、整理、归档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重点工商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方面工作信息,及时将重点时间段(森林防火期、汛期、岁末年初等)重点节日(春节、中秋节、国庆节、泼水节等)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信息,及时向外发布,让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动态。
三是完善纠错问责和行政赔偿机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健全问责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机制,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加强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警监测,通过摸排调研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监管企业等安全生产领域内潜在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深入细致地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23年无群体上访情况,从根本上及时化解了安全生产领域方面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七)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局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党支部学法、领导班子集体学法等形式,领导班子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好宪法、基本法律知识和与自己所承担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牢固树立法治观念,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恪守合法行政、合力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统一等法治思维;结合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切实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使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提升执法素养和执法水平。
二、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不足:一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不强。主要反映在个别企业负责人法治观念、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仍旧淡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未根本落实到位,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尚不同程度地存在侥幸心理,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仍然存在,企业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安全生产法治宣传的广度、深度还不够,宣传的方式方法不多,全社会安全法治意识和素质仍有待提高。三是各类工作业务系统太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执法人员信息等事项存在一个事项需要重复录入多个系统(本系统内部的、其他部门的各种网络系统),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间,基层疲于应付,负担较重。
产生原因:一是大部分私营企业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缺乏主动学习意识,对国家政策和法规认识不足不熟悉;二是我局基层安全监管存在执法力量严重不足、执法队伍老龄化、业务素质还不高、执法保障不到位等实际困难;三是执法力量薄弱,系统工作繁多,人手不足。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局领导高度 重视依法治市工作的开展,积极落实《德宏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明确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部署年度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一把手担任组长,对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副局长兼任小组副组长,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各项工作的协调和落实,明确了工作的责任人,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保证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高质开展。局党组每年多次召开会议讨论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将法治建设纳入局党组的年度工作要点,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对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细化了措施和完成时限,保证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是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局领导带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及中央、省、州、市的有关决策部署等。要求各股室要压实工作责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精神组织人员认真开展自学,学懂、学通并运用到实际工作中;要加强党的领导,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党员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守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以实际行动带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打造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法律法规的普法力度,扎实开展“八五”普法,抓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社会信用建设,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我们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法治芒市建设规划(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法治云南建设规划(2021—2025年)》,明确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要求各股室按照工作要求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抓好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经费保障。每年投入大量资金保障执法车辆、执法人员检查、宣传等费用支出;加大了信息化投入,配置了电脑、打印机、执法记录仪等,逐步提高依法行政的信息化水平。2023年共投入宣传、租车、配备电脑等15.5万元,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及时配备2台民用无人机,并委派两名执法人员到广东进行民用无人机操控员应用合格证的考核培训学习。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芒市建设规划(2021-2025年)》《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芒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汇编》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治理事故隐患为核心,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提升政务服务水平、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法律宣传力度,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把企业主体责任充分压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水平,加强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全面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登记、发布等制度。
(三)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一人一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坚持执法公开、亮证执法、履行告知义务、遵守时限、依法送达等,且执法人员在两人以上;落实行政执法裁量标准,规范行政执法文书使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综合执法,推动执法权相对集中,避免多头执法、多层执法、不执法和乱执法;加强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进一步增强安全监管工作的执行力、操作力和公信力。
(四)完善执法监督体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人员行使职权和履行法定义务情况的考核;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和行政执法裁量权案例指导制度,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有效落实,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依据及工作情况等信息及时、准确、具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新闻媒体舆论监督。
(五)加强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意识。开展多渠道、大力度的安全宣传教育,树立企业依法办企意识、红线意识,强化安全监管人员法治意识,着力形成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治的良好工作格局和社会氛围。
(六)进一步加强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结合日常的监督检查,深入企业大力宣传和解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强化企业家自觉遵纪守法,促进企业诚信经营;与企业经营者、从业人员多交流、多沟通,听取企业的困难和意见,尽己所能多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或帮助企业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困难和相关情况,同企业家建立真诚互信、亲白纯洁、良性互动的“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芒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解读《芒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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