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应急管理局

芒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

浏览量:19404    作者: 日期: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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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芒市应急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芒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减灾规划,组织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组织协调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级应对重特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做好重特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等应急救援队伍,负责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农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协调指导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农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9年,芒市应急管理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聚焦总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会议要求,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责任落实,深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风险管控措施,推进应急管理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的提升,努力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为芒市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项指标分别为:事故总起数下降34.29%、死亡人数持平、受伤人数下降36.36%、经济损失下降24.11%。

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扎实推进1.领导高度重视,责任压得实。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等会议上,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就春节期间、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及“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进行重点强调和安排部署。二是年初全面部署安排安全生产工作。4月2日,市长毛晓主持召开了芒市2019年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以及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面总结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下一步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三是市委市政府高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副市牵头带队开展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督查检查5次,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落实。2.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一是组织召开重点行业安全生产专题会议3次,以高压态势推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工作,全力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严防各类事故发生。二是继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持以问题导向,对隐患治理实行清单化管理、签字背书、挂牌督办、复查验收等隐患整改责任机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三是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以最高的标准落实安全教育培训措施,以最严的要求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措施,以最全的措施加强复产复工安全管理,切实落实复产复工安全验收制度。目前,全市共成立检查组130个,出动检查人员1545人次,检查企业(单位)和场所1100余处,查出隐患772条,均责令立即或限期整改;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案件11起,其中:一般行政处罚7起,事故立案4起(2018年未结案1起),已结案9起,收缴罚款72.3万元,未结案2起;查处非法经营鞭炮15万发、礼花7000发。3.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一是工贸行业方面。全年,上报工贸行业三级安全标准化企业2家;涉氨制冷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贸企业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金属冶炼企业专项治理稳中推进,金属冶炼行业“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工作正在探索试点;二是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方面;对全市成品油、烟花爆竹、甲醇等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进行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共出动车辆69辆/次,出动207人/次,检查企业75家。检查共发现隐患375处,已整改375处。申请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家(卓信硅业空分制氧线、芒市糖厂酒精生产线、遮放糖厂酒精生产线)。三是非煤矿山专项整治方面。加大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对芒市鑫地矿业有限公司大矿山铅锌矿和芒市诚元砂石有限公司光明采石场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约谈并立案查处,倒逼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同时,指导和督促芒市兴磊石场等8座矿山开展“双重预防机制”的建设及标准化的提升工作。认真抓好应急减灾救援工作:1. 宣传教育与应急演练。在市委、市政府统一指挥下,协调多部门开展全市清明节“文明祭扫劝导工作”和2019年度“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月活动”等各类形式的宣传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3次,普及了全市各族人民群众防灾减灾知识,积极营造全市“保安全、防事故”的浓厚宣传氛围,提高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增强人民群众对各类突发灾害事件的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 认真落实灾害防治工作。一是芒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召开2019年灾害信息员培训会,全市13个乡镇(街道、农场)分管领导和灾害信息员共计40余名同志参加培训。二是为切实有效防范处置汛期各类自然灾害,我局每日收集、汇总全市自然灾害受灾情况,并上报市委、市政府,实时关注和掌握灾情动向,做好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三是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大排查及汛期矿山企业安全检查,及时准确掌握当前各地灾隐患点变化情况,确保险情出现第一时间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是妥善处置受灾群众,要求受灾乡镇第一时间处置,确保人员安全并组织各相关工作人员,及时到达受灾地区开展处置工作,按要求做好灾后救助工作。3. 加强应急力量建设。一是通过调查、收集各乡镇(街道、农场)社会应急力量基本情况,总结归纳芒市地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现状,现全市共有12支救援队(含乡镇消防队),合计380余人,其中蓝天救援队40人(备案于州民政局),成员由社会上各行业组成;二是实地走访开展普查抽查工作情况,目前全市各企业尚未成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辖区内监管企业共170余家,此次调查分别对各行业企业进行抽查,共抽查企业80家,建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59家,占抽查总数比为74%,未成立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占抽查总数比为26%。4. 做好汛期防范应对和安全生产值班应急、信息报送工作。汛期是灾害性天气的多发期,今年入汛早、汛期长,市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密切沟通、开展会商研判,及早进行防御防范部署,针对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对可能出现的洪涝、地质滑坡、泥石流、崩塌等自然灾害,督促指导各乡镇、市有关部门切实做好汛期各类自然灾害的防范应对工作。一是加强了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防御防范指引信息;二是迅速行动,全面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提前转移涉危区域群众;三是加强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肃值守纪律,确保领导在岗带班、值守人员24小时在位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做好了中秋节、国庆节期间及汛期的应急值班值守工作,成功防御了多次强降雨天气袭击,确保无人员伤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应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芒市应急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应急局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5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无其他人员,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图片1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应急局2019年度收入合计428.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8.5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321.04万元对比增加107.51万元增加33.48%,主要是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为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整合资源将原芒市安监局组建芒市应急管理局,从水利局、民政局、林草局、防震减灾局隶转入芒市应急管理局10人,工资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为增加人员购买办公桌椅和办公电脑固定资产增加,工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图片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芒市应急局2019年度支出合计428.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1.82万元,占总支出的96%;项目支出16.73万元,占总支出的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基本支出增加105.89万元增加34.61%,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组建芒市应急管理局,从水利局、民政局、林草局、防震减灾局隶转入芒市应急管理局10人,工资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62万元,增加10.72%,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购买办公桌椅和修建芒市地区避难场所等支出。

图片3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应急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1.82万元。与上年224.78万元对比增加101.38万元,增加45.11%,主要是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为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整合资源将原芒市安监局组建芒市应急管理局,从水利局、民政局、林草局、防震减灾局隶转入芒市应急管理局10人,工资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为增加人员购买办公桌椅和办公电脑固定资产增加,工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2019年芒市应急局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5.3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4.44%;办公费支出:11.26万元、印刷费支出:9.12万元、邮电费:3.62万元、劳务费支出:30.55万元、差旅费:5.44万元、维修费:2.48万元、办公设备购置:9.05万元;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5.50%。

图片4 

图片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芒市应急局机构,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3万元。与上年15.11万元对比增加:1.62万元,增加10.72%,主要是因为:增加人员购买办公桌椅和修建芒市地区避难场所等支出7.67万元。

图片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应急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8.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支出321.04万元,增加107.51万元,增33%。主要是因为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为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整合资源将原芒市安监局组建芒市应急管理局,从水利局、民政局、林草局、防震减灾局隶转入芒市应急管理局10人,工资支出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为增加人员购买办公桌椅和办公电脑固定资产增加,工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本单位无此类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19.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

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76.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7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支出和应急局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图片7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芒市应急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69万元,完成预算的3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预算的3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预算的6.8%。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接待中严禁上烟、酒水等。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2.7万元,下降42.2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77万元,下降4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4.61%。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实施办法等厉行节约要求推动节约型机关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狠抓落实,严控三公经费及各种预算外支出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接待中严禁上烟、酒水等。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占81.84%;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占18.4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0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应急局执法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68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0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芒市应急局工作接接待及交叉执法查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芒市应急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68万元,比上年81.17万元,增加4.51万元,增加5.56 %。因机构改革,隶转入芒市应急管理局10人,各种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本部门资产总额73.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17万元,固定资产73.3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3.3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9.56万元流动资产减省47.99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73.53

0.17

73.36

 

27.59

 

45.77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人员经费支出:指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附件: 应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01010044826103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201111

文章来源:芒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