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应急管理局

州和各县市安监局对金属冶炼企业开展汛期安全执法检查工作

浏览量:12921    作者: 日期:2019/1/30

  为做好2018年全州汛期工贸行业安全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州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德宏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汛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201829号)、《德宏州开展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深化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和《德宏州关于深入开展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暨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安全监管执法2018-2020年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于201887810,由州和各县市安监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州部分金属冶炼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共检查企业8户(其中:芒市1户,陇川县3户,盈江县3户,梁河县1户),共排查出现场安全隐患、安全台账管理、涉有限空间作业等各类安全隐患300余条,现场下发《安全检查记录》8份,对企业存在的相关违法事实问询16人、填写询问笔录16份。检查组在检查中要求:各相关企业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和措施要求,全面自检自查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风险管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管理情况等;要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及时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确保汛期安全生产。

下一步,州和县市安监局还将根据企业存在的违法事实依法进行处理。

文章来源:德宏州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