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应急管理局

芒市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浏览量:19956    作者: 日期:2018/10/22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201000

芒市安监局部门2017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芒市安监局概况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综合监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生产安全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参与研究市级有关部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进步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今年以来,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安监部门的关心帮助下,芒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开展安全大检查和隐患大整治,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四突破一是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为强大动力,建立了五级五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模以上企业和重点企业在主体责任上做到了五落实五到位,在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上取得新突破。二是坚持把强化安全监管与支持服务经济发展、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产业转型升级相结合,集中开展对矿山、道路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工商贸行业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在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上取得新突破。三是认真落实监管对象目录化管理、一企一标准对标检查、隐患和问题清单化管理、隐患整改责任化落实、企业自查情况月度申报五项制度,在转变监管理念和创新监管方式上取得新突破。四是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宣传贯彻为契机,进一步严格明晰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在完善监管机制和推进依法治安上取得新突破。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芒市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芒市安监局设13股,核定编制数10名,其中:公务员编制9名,工勤编制1名;

在职干部职工15人,其中,公务员13名,工勤人员2人。

车辆编制数为1张,实际车辆有1张。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297.3663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7.36637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1689.49元,比上年增0.06%。主要原因分析因为2017年政策性调资,所以本年收入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297.3663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866371万元,占总支出的92.8%;项目支出21.5万元,占总支出的7.2%;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866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1.1689元,比上年增41.6%,主要原因分析为:2017年政策性增资调整增加了在职人员工资津贴;省州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各种费用相继增加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0.07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71.68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5.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5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万元,减少79%,主要原因分析因财政支出项目改革,重新调整了项目支出性质。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市财政拨付21.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府购买安全生产专家排查安全隐患工作项目经费对全市67工商贸重点企业安全管理进行购买专家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支出297.3663元其中:人员经费204.1840元,日常公用经费71.6823元,项目支出21.5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7.36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对比52.7%,主要原因财政调整了项目支出,2017年用于项目支出经费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1%主要用于……(相关支出情况);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接待费、公务用车、交通费等相关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5万元,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3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预算的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61万元,完成预算的9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处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减少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8万元,下降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61万元下降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处置了一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相关费用减少,接待方面压缩了接待次数、陪同就餐人员、接待中严禁上烟、酒水等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9万元,占49.7%;公务接待费支出1.61万元,占50.7%。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1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涉及安全生产工作督查、检查省州市工作组及周边县市之间交流工作、公务的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68万元,与上年对比35.5%,主要原因办公设备购置费用增加,2017年在用设备老化,更换了一批办公室设备。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劳务费、接待费、公务用车、交通费等相关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部门资产总额1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2万元,固定资产96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8.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8.8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无)

    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及货物、工程、服务金额,以及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芒市安监局

    20181020

     

    监督索引号53310300334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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