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及县市局初审后的转报请示文件;
2、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一份;
3、乡镇规划意见复制件;
4、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会议日程、主持词及安全条件审查情况;
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
8、州安监局对此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意见;
9、建设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含评价人员现场照片 ;
[附件: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滇ICP备17006904号-1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地址:芒市大街109号 邮编:678400 电话:0692-2120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