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德宏州
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
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农场)安监站:
现将《德宏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德消防委发〔2017〕7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本通知传达到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企业,并依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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