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各企业负责人、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人员:
一是各企业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全州安全生产会议的会议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完善“一企一标”,做到对标检查,如实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录入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平台,必须上报安全隐患!上报为零隐患的企业,视为不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将纳入重点督查对象;
二是各企业必须于每月25日前,完成上报当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自检自查上报工作,未完成上报的企业尽快上报!
三是通过大检查长效机制平台自检自查已上报的安全隐患,务必及时整改,并及时把已整改的隐患标注为已整改,并上传整改前、后的图片;
四是没有“一企一标”备案的企业,尽快按相关要求备案。
芒市安监局
2017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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