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安监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和协调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出生产安全年度工作任务,分解下达年度工作目标;负责组织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奖惩;参与研究市级有关部门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进步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事故的应急救援;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安委会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芒市安监局内设:办公室、安全监督管理股和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我单位编制数 10个,其中行政编制数 9个,事业编制数 个,工勤编制数 1 个,2015年末实有人数 13人,其中行政人员 10人,事业人员 人,工勤人员 2人,退休人员 人,离休人员 人,超编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6.6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6.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64 万元。
2016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8.21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82.34万元
即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社会保障缴费、村(居)委会干部工资、临时人员工资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87万元
其中:办公费15.46万元,业务费19万元,福利费 万元、工会费1.41万元;
核定标准:办公费核定每人年均10306元,芒市安监局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办公经费参照政法机关公用经费标准执行。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的2.5%,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2%。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43万元
住房公积金8.43万元,是按财政比例配备的,芒市安监局目前没有退休人员,没有离、退休费用。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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