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市查获一批无合法来源的货物,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2025年6月25日05时50分许,芒海派出所在芒海至中山乡国防路103卡点附近的山林发现用编织袋包装的疑似走私入境的红菌4袋、蝉蜕4袋、石斛5袋和白芨1袋。
以上货物查获现场无货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查获部门已按法律规定进行扣押。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楼(市打击走私工作协调专班)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方式:0692-2115736;地址:芒市勐焕街道斑色路26号。
特此公告。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27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