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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主货物认领公告(红菌、蝉蜕、石斛、白芨)

浏览量:3211   作者:  日期:2026/5/27

近期,我市查获一批无合法来源的货物,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云政发〔201453号)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20256250550分许,芒海派出所在芒海至中山乡国防路103卡点附近的山林发现用编织袋包装的疑似走私入境的红菌4袋、蝉蜕4袋、石斛5袋和白芨1袋。

以上货物查获现场无货主,未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货物来源,查获部门已按法律规定进行扣押。请货主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三楼(市打击走私工作协调专班)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照无主货物依法处理。联系方式:0692-2115736;地址:芒市勐焕街道斑色路26号。

特此公告。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5月27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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