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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的公告 (第3号)

浏览量:3131   作者:  日期:2025/8/6

按照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芒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15:00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了《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芒市自然资源局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经形成《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报告》成果听证报告,现将成果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芒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报告》的听证报告

按照省、州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芒市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7月22日(星期二)15:00举行了《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情况

2025年7月9日芒市自然资源局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关于举行《芒市征收 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的1号公告;2025年7月11日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布2号公告,向社会公告听证代表名单、听证时间、地点。2025年7月22日15:00-18:00在芒市自然资源局二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会,听证主持人为芒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汉新,芒市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行政审批股副股长邱广彬担任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由芒市纪委派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组长谢英杰、芒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杨宏担任,听证书记员为芒市自然资源局工作人员邵维英和赵菊英担任。听证代表应到会33名,实到会31名。

二、听证会听证事项内容概要

为切实做好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云南省2025年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审批〔2025〕90号)的相关要求,我局委托云南衡之道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开展《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根据省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按照市政府授权,我局决定举行《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听证会。对《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符合征地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征收土地制度改革,完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机制,规范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行为,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合法权益,保障被征地群众根本利益。

三、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意见建议情况

根据听证会召开情况,听证代表原则同意《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整理为以下15条:

1、引用的技术依据是否符合现行标准;是否需要考虑农民保险部分;价格调整的幅度问题。

2、乡镇之间的海拔、种植作物,利用价值等,是否考虑进去。

3、价格偏差过大(园地耕地、林地两者之间)。

4、一是建议横向对比与芒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地理位置相邻的其他县市(比如梁河县、陇川县、龙陵县)的地价,合理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使其更具有指导意义,避免出现大的价差,更好地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议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定期公布制度,定期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增加政府办事的透明度,也可以使农民更加了解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

5、区片划分时,有些临近乡镇之间,区片划分是否能更为细化。

6、工作报告里再添加一项上一轮与本轮价格调整的情况

7、价格里无遮放农场的价格,农场这边的征地按几类区算

8、飞田、飞地征收时,土地按什么区划征收。

9、西山乡几个乡镇与遮放镇几个乡镇区片相差过大。

10、西山乡与遮放镇乡镇之间衔接问题,建议调整西山乡营盘村、弄丙村、邦角村调整为2类或3类区。

11、各乡镇区域的划分需要更为细化,建议优化区片范围

12、两个乡镇区片之间差距过大

13、两块地之间,隔着一条道路一边为1级地,一边为四级地,相差过大,不好开展工作,建设用地的价格过低。

14、寸守开:五岔路乡与其他乡镇接壤的乡镇类区划分建议再考虑,区片的划分是否能按海拔划分。

15、建议把江东乡河头村划分为二类,主动公开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同一征地区片上综合地价不能应征地目的不同或征地后规划不同而导致地价有差异。

四、听证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一)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评议研究,6条意见和建议予以吸收采纳,我单位将进一步完善《芒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报告》成果。具体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1条.引用的技术依据是否符合现行标准;是否需要考虑农民保险部分;价格调整的幅度问题。

4条.一是建议横向对比与芒市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地理位置相邻的其他县市(比如梁河县、陇川县、龙陵县)的地价,合理制定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使其更具有指导意义,避免出现大的价差,更好地维护被征收土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二是建议建立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定期公布制度,定期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利于增加政府办事的透明度,也可以使农民更加了解征地补偿安置的标准。

5条.区片划分时,有些临近乡镇之间,区片划分是否能更为细化。

6条.工作报告里再添加一项上一轮与本轮价格调整的情况。

11条.各乡镇区域的划分需要更为细化,建议优化区片范围。

12条.两个乡镇区片之间差距过大。

(二)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经评议研究,9条意见和建议不予以吸收采纳,不予采纳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2条.乡镇之间的海拔、种植作物,利用价值等,是否考虑进去。

3条.价格偏差过大(园地耕地、林地两者之间)。

7条.价格里无遮放农场的价格,农场这边的征地按几类区算。

8条.飞田、飞地征收时,土地按什么区划征收.

9条.西山乡几个乡镇与遮放镇几个乡镇区片相差过大。

10条.西山乡与遮放镇乡镇之间衔接问题,建议调整西山乡营盘村、弄丙村、邦角村调整为2类或3类区.

13条.两块地之间,隔着一条道路一边为1级地,一边为四级地,相差过大,不好开展工作,建设用地的价格过低。

14条.五岔路乡与其他乡镇接壤的乡镇类区划分建议再考虑,区片的划分是否能按海拔划分。

15条.建议把江东乡河头村划分为二类,主动公开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同一征地区片上综合地价不能应征地目的不同或征地后规划不同而导致地价有差异

不予采纳的理由:

2条:根据《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技术方案要求不考虑乡镇海拔因素

3条: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调节系数应与上一轮保持一致,调整林地草地系数会导致涨幅突破界限,无法过审

7条:遮放农场土地均属于国有土地,本次测算范围不包括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和国有农用地,也就是本次制定主要针对集体农用地。涉及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可参照相邻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集体建设用地、集体未利用地设定地类调整系数执行。

8条:本次芒市征收农用地更新调整结果所涉及的区片范围描述均以2023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中各行政村的坐落为基础划分,所以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以土地坐落所在的区片进行补偿,不以权属确定被征土地的区片价格;属同一项目,同一片区,不同区片价格的土地,按高区片价格补偿(线性工程项目除外)。

9条:若按照该意见,调整后补偿价格超出原来价格15%以上且各区片间的价格差异根据省级更新调整实施方案“本轮差值原则上应控制在上一轮差异值以内”。

10条:若按照该意见,调整后补偿价格超出原来价格15%以上,不符合调整规定,已特别在报告中说明“属同一项目,同一片区,不同区片价格的土地,按高区片价格补偿(线性工程项目除外)”。

13条:根据《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技术要求当自然条件等因素差异较大时,可采用河流、道路等线状地物作为区片界线,本次评价由于局部地区各因素差异较大故部分区片采用河流、道路等线状地物作为区片分界,各区片的划分均根据技术方案评价要求计算得出,同时根据要求“属同一项目,同一片区,不同区片价格的土地,按高区片价格补偿(线性工程项目除外)”。

14条:根据《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技术要求划分区片过程中,通过归并形成区片空间界线的基本组成单元,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基本评价单元。

15条:根据《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技术要求本次区片的划分相对合理、公平,省级调整平衡后的区片综合地价成果会在相关政府网站内进行公示;按照云南省2025年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方案》内涵是依据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综合测算形成,并由政府公布的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区域性补偿标准,并不涉及上述同一征地区片上综合地价不能应征地目的不同或征地后规划不同而导致地价有差异的问题。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5日

文章来源:芒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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