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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通告

浏览量:1754   作者:  日期:2025/12/3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要求,芒市组织开展了禁止开星陡坡地范国划定工作,现将划定成果通告如下:

全市共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92456.98公顷,小斑数1745个,涉及全市 1 个街道办事处和11 个乡镇。在划定范围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25度以上的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

                

 附件:芒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报告

 


芒市人民政府

20251230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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