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要求,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5月28日组织召开了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经认真梳理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形成《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报告,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
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9日
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听证报告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程序,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了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会准备情况
(一)发布听证会第1号公告。2025年5月8日,在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公布了听证事项、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的名额及其产生方式、报名方式和要求等相关内容。
(二)发布听证会第2号公告。2025年5月16日,在芒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了关于召开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公布了召开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听证监察人、听证代表、旁听人名单等事项,并将《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等听证会材料送达听证代表。
二、听证会召开情况
2025年5月28日(星期三)15:00,听证会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召开,听证会由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天郑主持,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东、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管理所所长尹锴、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建设管理所副所长李思达作为听证人,芒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四级主任科员冯灵芝、芒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副主任杨宏担任听证监察人,并邀请芒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刘帆旁听。听证会应到35人,实到35人,其中:听证代表应到28人,实到28人,符合听证代表出席的规定。
听证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听证主持人介绍参会人员情况,宣读听证会纪律和注意事项。
(二)听证人介绍《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依据和有关情况。
(三)听证代表陈述意见,进行询问、质证和辩论。
(四)听证监察人发表监察意见。
(五)听证代表填写意见建议表。
(六)听证人作总结陈述。
(七)听证参加人确认听证会记录并签字。
三、听证代表所提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会上,听证代表及参加人员听取了《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编制情况汇报,并提出了意见建议,整理归纳主要涉及以下3条:
(一)建议第三条第(三)项“市财政局负责有偿使用费收缴、资产管理、项目工作经费统筹保障等工作”修改为“市财政局负责督促市政公共资源管理部门将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上缴国库”。
(二)建议第一条第(一)项“出让面积共计12600平方米”修改为“出让面积共计12600平方米,以最终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的文件为准”;建议第一条第(二)项“从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修改为“以项目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移交时间开始起算”。
(三)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有效监督,快速推进项目实施。
四、听证人作总结陈述
听证代表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听证内容进行了质询,并发表了意见建议,提出修改意见建议2人、工作意见建议1人,其余均无意见,无反对意见。听证决策发言人就听证代表的发言内容和有关情况进行了答辩,听证代表一致同意《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五、听证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针对听证代表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经听证人认真研究全部予以采纳,并进一步对《芒市市政公共资源有偿使用项目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完善。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