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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整改验收公示

浏览量:3143   作者:  日期:2025/4/16

芒市人民政府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整改。经市林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州、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描述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生态环境脆弱,加上一些地方过度开发利用、局部地区天然林面积减少、林下种植等因素,野生动植物原境退化、种群孤立、数量下降等情况不同程度存在,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受威胁高等植物种类2600余种。其中,滇东南和滇西北地区仍然存在传统采集利用野生药用植物、兰科植物情况,三七、杜仲等野外种群消失,石斛、野生稻等分布点急剧减少。绿孔雀等珍稀动物栖息地破碎化问题突出,种群恢复缓慢。

二、整改时限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文件要求,整改时限为2025年底前。

三、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二是持续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监测、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拯救保护和迁地保护;三是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四是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偿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五是按照德宏州即将出台的《德宏州林药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逐步规范林下种植。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天然林保护管理

一是加强天然林和公益林保护。共签订《芒市天然林停伐协议》18630份,2020年,上级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457.35万元,其中:补偿费876.9万元,管护费580.45万元,已兑付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313.63万元,其中:补偿费790.95万元,管护费522.68万元;2021年,上级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515.91万元,其中:补偿费876.9万元,管护费639.01万元,已兑付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管护费289.85万元;2022年,上级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411.41万元,其中:补偿费876.9万元,管护费534.51万元,兑付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管护费28.14万元;2023年,上级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1316.52万元,其中:补偿费876.9万元,管护费439.62万元。兑付2023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85万元,管护补助资金33.07万元每年补偿费涉及户数1.9万多户。二是加强护林员队伍管理工作。制定了《芒市生态公益林护林员管理办法》《芒市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考核办法》不断加大护林员队伍管理力度,与专职护林员签订了《森林管护劳务协议》153份,各乡镇人民政府与选聘护林员签订《森林管护劳务协议》952共发放护林员管护劳务费3427.7682万元,其中:2020年,发放1400.4316万元,2021年,发放1412.8334万元,2022年,发放262.5832万元,2023年,发放351.92万元三是依法依规严格控制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天然林。2020—2023年共办理建设项目占用林地报件222件,占用林地面积1017.37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13619.68万元,免缴植被费4535.49万元共办理建设项目占用草原报件1件,占用草原面积0.2065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6814.5林地报批手续有序开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四是认真贯彻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政策。全市完成育苗面积863亩,新增造林面积0.55万亩,义务植树51万株,开展集中义务植树5次,森林抚育面积19.44万亩,完成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全市适宜造林绿化面积1803.65亩;划定芒市古茶树(园)资源保护管理面积13.69公顷;完成全市前一轮退耕还林和新一轮退耕还林5.61万亩的调查摸底工作,兑付陡坡地生态治理项目资金60万元,兑付新一轮退耕还林补助资金5万元;组织开展乡村绿化美化9个,调运种苗2023株,投入资金25万元;全面推进4个边境小康村乡村绿化项目,投入资金169万元,加强全市434株古树名木挂牌保护管理工作,获批省林草局认定省级森林乡村6个。2022年,获批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备案的十二个城市之一,也是云南省十四五期间第一个和唯一一个获得备案批复的城市。2023年第一期森林督查下发图斑344个,核实上报图斑377个,疑似违法图斑34第二期森林督查下发图斑22个,核实上报图斑22个,疑似违法图斑2,已查处完成五是积极引导和推广种植林下经济。全市林下经济发展面积达到2.89其中:重楼1350亩,草果14846亩,石斛11359亩,黄精435,葛根67亩,白及357亩,茯苓509亩,林下经济产量达到6198吨,产值达到4.9亿元2023年,全市林下经济产值达1.42亿元(石斛),产量2375吨,林下经济效益持续彰显。

(二)持续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拯救、监测、野生植物极小种群拯救保护和迁地保护

续推进河心场、桦桃岭国有林区一级保护动物菲氏叶猴栖息地、国家二级保护植物火桐群落的极小种群等珍稀濒危物种的保护,编制《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总体规划》,大自然协会、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合作启动芒市菲氏叶猴自然公园五年保护管理计划,争取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芒市菲氏叶猴保护地低碳生态示范村项目捐赠资金171.2万元,投资15.4万元建设芒市自然教育中心。同时,组织护林员定期或不定期对芒市菲氏叶猴栖息地自然生态环境及森林资源进行日常巡护监测,在菲氏叶猴栖息地林区增设红外监测相机20台,出动巡护监测人员1687人次。菲氏叶猴各猴群数量稳定增长,据2019—2023年监测观察推断,菲氏叶猴数量从2018年的320只增加到500只左右。全市分布有高等植物257科,2564种,其中:分布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126种;野生动物258科,1643其中分布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212种;分布有林下药用植物70多种,森林蔬菜215种,森林花卉100多种,林下野生食用菌30多种,森林资源丰富,生物多样性优势明显。

(三)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建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及长效机制,持续推进清风行动等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林政稽查、森林公安、市场监督等部门多次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专项行动,重拳出击,强化集中整治,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贩卖野生动物、非法采挖野生植物的违法犯罪活动,对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出动执法车次121次,出动执法人员434人次,督促检查场所67处,查办野生动物案件6起,打击处理违法人员6人,收缴野生动物制品123件(亚洲象皮23块、豪猪刺100根),0.94公斤,收缴野生动物活体30只(白唇树蜥),死体1条(眼镜蛇部分),收缴罚金2.23万元;同时,组织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信办成立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芒市城区芒罕、红星、街坡等9条街道,风平、轩岗、遮放等8个乡镇农贸集市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市场开办方落实管集市禁止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工作主体责任进行检查督促,对芒市城乡合部7家餐馆进行抽查检查,发放《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手册》1020结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重点时节,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教育活动,联合市委网信办开展线上非法交易监管,对利用网站、抖音、微信等发布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信息进行排查分析,发送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主题保护野生动植物 建设美丽芒市 促进人自然和谐共生信息1万条,宣传1万人次发放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海报折页2000份、明信200。制定了《芒市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芒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非法交易野生兰科植物告知书》,有效杜绝野生动物回流市场回流餐桌提升市民生物多样性保护及参与意识,有效保护了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

(四)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补偿和野生动物收容救护

2019—2022年,全市共受理查勘野生动物肇事案件2209起,涉及全市11个乡镇、1农场管委2209户农户,核定理赔金额230.26万元,受理赔付案件2209起,受理案件办结率达到100%,赔付金额230.26万元,赔付金额率达到100%,野生动物肇事受理案件赔付率及赔付金额率连续年实现100%

(五)按照德宏州出台即将出台的《德宏州林药产业发展总体规划(2020—2030年)》,在保护的前提下依法依规逐步规范林下种植。

近年来,芒市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采取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引导和推广发展林下经济。芒市林下经济以石斛和草果种植为主,同时积极发展重楼、黄精、白及等新兴中药材产业。

(一)石斛产业发展情况。石斛面积11359亩,投产面积10188亩,产量4424.1吨,产值达26456万元

(二)草果产业发展情况。草果种植面积14846亩,产量1194吨,产值4298.4万元。

(三)重楼产业发展情况。重楼种植面积1350亩,产量75.3,产值451.8万元

(四)黄精产业发展情况。黄精种植面积435,产量9.8,产值25.5万元

(五)白及产业发展情况。白及种植面积357,产量10.9,产值16.4万元

(六)葛根产业发展情况。葛根种植面积67,产量134.6,产值121.1万元

(七)茯苓产业发展情况。茯苓种植面积509,产量349.7,产值31.5万元

四、验收情况

20231114日,芒市林业和草原局牵头组织开展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云南省生物多样性受威胁,珍稀濒危物种保护任务重问题整改验收,一致同意通过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芒市林业和草原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416日至2025420日,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电话:0692-2121520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勇罕街22


 

芒市人民政府

2025416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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