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化解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10月18日起,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组成联合专项督导组,对各县(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开展全方位督导检查。此次督导检查重点为: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不规范、校外集中供餐企业资格审查不严格、学校食堂(校外集中供餐企业)食材采购不合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10月22日,州委常委、副州长陈超奇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芒市地区部分自办食堂的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的学校、集体供餐单位、食材供应商等经营单位进行随机督导检查。检查组现场查看学校食堂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台账,食材采购、验收以及储存等环节;深入后厨检查食材清洗、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工作。通过实地督导检查,确保大宗物资采购流程合规,确认各种食材货票相符,食品原材料感官性状无异常,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安全规范。检查组还查看了食堂“三防”设施设备,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和孳生。
检查组强调,校园食品安全是保障学校安全稳定重中之重的工作,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懈怠,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和主体责任,要加强食材供应商管理,规范食堂物资采购、严把食品原材料品质关;必须严格执行食材供应商、供餐单位准入退出制度,及时更换、淘汰不符合考核评价要求的经营主体;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实抓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用心用情做好每一餐饭,坚决守护好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