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投资促进局、市机关事务局、市应急局、市搬迁安置办、市防震减灾局、市人民医院:
根据《中共芒市委关于龚加熠等十五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芒委〔2024〕359号)建议,经市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龚加熠 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吴宝龙 任市财政局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局长;
董 明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
曹 云 任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免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杨春潮 兼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孟三召 兼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谢相艳 兼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李伟能 兼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尹 鹏 兼任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
张荣杰 正式任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起算);
杨新强 正式任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兼市接待办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起算);
杨荣海 正式任市搬迁安置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起算);
杨应帮 正式任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起算);
刀孔龙 免去市防震减灾局副局长职务;
杨昌正 免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芒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
(此件依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