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丽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德宏芒市机场周边空飘物防治工作的提案》(第1303000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芒市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的高度关注和支持。芒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德宏芒市机场净空保护工作。2023年8月发布了《德宏芒市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和保护区域范围。于2024年5月7日发布《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德宏芒市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放养、放飞鸽子等鸟类动物的通告》,防止违规放养、放飞鸽子等鸟类动物可能危及航空器正常运行行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航空器运行安全。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宣传力度,利用悬挂横幅、微美芒市等平台宣传德宏芒市机场净空与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定期组织机场净空保护工作成员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开展联合检查,保障德宏芒市机场安全运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芒市将持续加强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加强机场周边群众空飘物防治知识宣传,加大机场周边环境整治力度,全面清理各类“易飘”垃圾,确保芒市机场安全、高效、有序、平稳运行。
再次感谢您对芒市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继续为芒市经济社会发展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建议。
芒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