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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32) 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21328   作者:  日期:2024/6/28

芒市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32整改。芒市水利局、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芒市林业和草原局、芒市自然资源局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州、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基本情况

202428省水利厅下发了《云南省水利厅关于督办河道采砂突出问题的通知》(2024384)号文件,指出云南湘鑫建材有限公司(兴旺砂场)存在超范围堆存砂石料,侵占河道问题,要求20245整改完成。

二、整改目标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清理完成侵占河道超范围堆存砂石料,整改时限为20245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一)开展芒市辖区河道采砂侵占河道超范围堆存砂石料排查工作,430日前完成排查发现侵占河道超范围堆存砂石料清理整治工作,恢复侵占的河道。

完成兴旺砂场超范围堆存砂石料的清理工作,恢复侵占的河道。

(三)建立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工作制度,设置河道采砂公示牌,严格按年度实施方案开采,严禁超范围开采和堆放砂石,及时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开采行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430日前完成侵占河道超范围堆存砂石料排查工作,未发现其他侵占河道行为。已完成整改。

(二)530完成了兴旺砂场超范围堆存砂石料的清理工作,清理砂石料6120立方米,并恢复侵占的河道。已完成整改。

(三)已建立河道采砂日常巡查工作制度,开展巡查检查5次,设置河道采砂公示牌3块,严格按年度实施方案开采,严禁超范围开采和堆放砂石。已完成整改

五、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32芒市水利局2024615日开展了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了周边15户居民并填写民意调查表。期间共发放《民意调查表》15份,收回15份,其中“满意”有15份,占100%,“基本满意”有0份,“不满意”有0份。满意度达到100%

如对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628日至202474日,共5个工作日)向芒市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692-2117435

 

芒市人民政府

2024628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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