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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市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编号:72-23)整改情况的公示

浏览量:18987   作者:  日期:2024/6/17

芒市人民政府已完成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的整改工作,经州生态环境局芒市分局、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和旅游局检查复核,拟进行销号工作。按照州、市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予以公示。

一、问题基本情况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指出:“清四乱”问题整改驳回占比高。督察报告指出:2022年,省河长办通报“清四乱”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德宏州40个问题有8个整改不到位被驳回,占比高达20%。

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复查,发现芒市大河户弄桥段旁乱堆砂石、芒市大河户弄桥段右岸上600米乱堆砂石、芒市大河弄喜烤烟房段乱堆砂石、南秀河白水井段乱倒垃圾、南木黑河南蚌小区段私搭乱建共5个问题。

整改时限:2024年6月底

二、整改目标

依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通〔2024〕34号),整改时限为2024 年 6 月底前。

三、整改措施

一是对2022年芒市排查并上报5个四乱问题7个碍洪问题及时进行排查梳理,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完成问题整改验收销号。

二是严格按照省、州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要求将河湖清四乱工作完成情况纳入河湖长制责任考核确保四乱问题当年销号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芒市大河户弄桥段旁乱堆砂石问题由市水利局牵头整改,于2022年5月30日按照要求完成清理整改,恢复了河道原貌。2022年10月31日在水利部河湖“清四乱”督察系统完成销号。

(二)芒市大河户弄桥段上600米乱堆砂石问题由市水利局牵头整改,于2022年5月30日按照要求完成清理整改,恢复了河道原貌。2022年10月31日在水利部河湖“清四乱”督察系统完成销号。

(三)芒市大河弄喜烤房旁乱堆砂石问题由市水利局牵头整改,于2022年5月30日按照要求完成清理整改,恢复了河道原貌。2022年10月31日在水利部河湖“清四乱”督察系统完成销号。

(四)南秀河白水井段乱倒垃圾由市水利局牵头整改,于2022年5月3日按照要求完成清理整改,恢复了河道原貌。2022年9月14日在水利部河湖“清四乱”督察系统完成销号。

(五)南木黑河南蚌小区段私搭乱建由市水利局牵头整改,于2022年4月29日按照要求完成清理整改,恢复了河道原貌。2022年10月31日在水利部河湖“清四乱”督察系统完成销号。

五、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

针对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编号:72-23),芒市水利局于2024年6月12日开展了问题整改满意度调查,随机走访了周边15户居民并填写民意调查表。期间共发放《民意调查表》15份,收回15份,其中“满意”有15份,占100%,“基本满意”有0份,占0%,“不满意”有0份。满意度达到100%。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6月21日,共5个工作日)向芒市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692-2117435


芒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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