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的通知》(德政办发〔2024〕18号)等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芒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把握时间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加强目录动态管理,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报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定,并报市委同意。
三、重大行政决策公布实施后,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提交市人民政府,确保决策质量和效率。
四、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和市直各单位要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