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市政府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与全市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推动政府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坚决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加强统筹谋划,强化责任落实,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一是强化深入学习。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持续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治部门全体学+发动群众广泛学”的学习模式。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制定贯彻措施,全市共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及其他法律法规学习22场次,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稳步提升。建好运用好市、乡、村三级18个法治文化阵地,组织“专项普法队、农村普法队、专业普法队、志愿普法队、普法讲师团、法律明白人、云小普”分类开展法治讲座869次,入户宣传1484人次,多元化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二是强化统筹推动。《政府工作报告》对法治政府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市政府领导主持召开芒市法治政府建设暨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部署会、执法协调小组第一次(扩大)会议,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2021—2022年耕地流出问题排查整改工作、市级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相关文件清理事宜等汇报,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三是强化压实责任。推动市、乡两级逐级梳理细化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将职责履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内容,创新开展现场述法2次,专题述法1次,将述法点评、测评结果行文通报至相关部门,政府系统主要领导书面述法50余人次。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一是制定有效措施。出台《芒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芒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建立府院联动机制合力推进企业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方案》《芒市营商环境全面提质年工作方案》等制度文件,为工作推进提供指引和方向。二是完善权责清单。梳理编制市、乡两级《芒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承接行政许可事项245项。对各类目录清单进行动态调整,严肃整治“变相审批”“明进暗不进”等行为,规范各类审批乱象,政府职能更加优化协同高效。三是提升服务效率。完成政务服务场所标准化建设改造提升,创新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让企业和群众“好办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受理事项7514件,办结率达10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率达100%。建立与企业常态化联络机制,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落实“好差评”制度,倒逼服务质量提升、办事效率提高、营商环境优化。
(三)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一是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修订完善市政府工作规则、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制定并备案规范性文件4件。规范政府法制审核工作,凡是政府常务会研究的重大事项,需事前开展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起草部门+司法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法制审查机制,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二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按照规定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做到公众意见充分吸收、专家论证独立客观、风险评估应评尽评。全年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8项、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4项。
(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以勐焕街道、风平镇、勐戛镇为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推进试点乡镇(街道)人员整合、机构搭建挂牌和队伍组建,下放行政执法目录事项95项,着力解决“看得见、管不了”的尴尬局面。二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应用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云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系统,逐步形成执法人员在线培训考试、行政权力事项全程监管。全年在线培训考试执法人员1623人,汇集执法数据8825条,录入案件11909件。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组织执法资格网上考试3场次171人,通过率91.2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道路运输安全检查企业28户次,发现隐患问题40条,实现闭环管理系统应用覆盖率100%;抽查评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案件,针对发现问题发出首份《行政执法督查书》。四是推行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实行“减免责清单”制度,认领上级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于行政强制“四张清单”事项139项,依法办理相关案件547件,其中不予行政处罚案件26件、从轻处罚452件、减轻处罚69件,减免处罚金额约911.75万元。
(五)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落实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要求,不断增强监督管理效能。一是形成监督合力。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推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按规定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抓好对法治政府建设审议意见的贯彻落实。用好审计监督利剑,紧扣重点领域开展跟踪审计。二是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积极发挥政府督查的激励鞭策作用,坚持奖惩并举,对成效明显的按规定加大表扬和政策激励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依规依法严肃问责。进一步明确政府督查的职责、机构、程序和责任,增强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主动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全年公开政府信息8535条。
(六)深化风险防范和矛盾化解,提高综合治理能力水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应对挑战的能力水平。一是有力有效化解风险。高效稳妥应对“10·27”境外军事冲突,实现境外边民“零涌入”,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较去年同期分别下降31.25%、31.25%、33.33%。加强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迅速果断完成“8·08”山体滑坡、“12·02”地震灾害处置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是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8.39%,信访案件批次、人次首次实现双下降。全面完成行政复议机构改革,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5件,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诉前委派调解服务中心成功调处纠纷592件,发出首份《行政调解书》,成立涉外法律服务中心、金融调解室、芒市劳动纠纷调解室、签约线上第三方专业调解组织,建成全州首个综合性“一站式”市场监管领域多元调解中心,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增强。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持续深化普法模式,精心打造普法品牌,深入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顺利通关。充分发挥遮放边境派出所“轻骑兵”普法纠纷调解队、普法协调“尖刀班”等力量,采用“双语普法”“民族调解”等形式,精准开展“靶向式”普法宣传教育,普法队伍“本土化”、法律服务“本土化”,创作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作品117件,全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逐步提升。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新时代、新要求与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个别乡镇和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工作推进主动性不强、实招硬招不多。
(二)领导干部常态化法治教育培训力度还有待加强。虽然经过一系列的法治教育培训,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观念明显增强,但由于法律法规种类繁多、数量庞大,在具体工作开展中,一些领导干部还不能完全掌握相关规定,特别是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熟悉度不够,还存在行为不规范、依法办事能力不强的情况。
(三)行政执法还不够规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在从“物理整合”到“化学反应”上还有差距。对于历史遗留、重点领域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不够,导致非法买卖土地、违法占耕建房等违法行为大量发生,处置难度较大。
(四)依法决策水平还不够高。缺乏有效的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机制。部分单位和部门法制审核能力弱,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大案件应诉、重要事项解决和重大项目谈判法治预审作用不够。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4年,全市政府系统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决策部署,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守正创新,砥砺前行,全面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学规学法。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分类建立清单,明确学习重点,强化学习培训。
(二)推进示范创建。坚持目标导向,锚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启动示范创建活动,细化分解任务,抓实抓细示范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创建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三)坚持全面统筹。全力推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全面对照上级和芒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突破。抓实上级督察发现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补短板、强弱项,锻长板、扬优势,确保整改见行见效。
(四)抓实行政执法。不断加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医疗卫生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五)深化惠企扶企。持续开展“当面见企业”活动,落实落细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系列政策举措,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提升核心竞争力。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政务服务高频事项集成化办理全覆盖。
(六)推动高效治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持续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及时制止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高效实质性化解。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报告。
中共芒市委 芒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
(本文有删减)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