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一是为进一步加强旅居车文明停车、旅居人员文明旅游,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和秩序。二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城市市容环境管理长效机制,是提升芒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的具体举措。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旅居车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
三、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
(一)旅居车禁止占用非指定的市政公共停车泊位。
(二)旅居车宿营过夜或长时间停放必须到指定停车点规范停放,严禁乱停乱放,严禁一车占用多位。
(三)旅居车不得在公共绿地、停车场、城市公园等非指定停放点生火做饭、烧烤聚餐、搭设帐篷、悬挂吊床、晾晒衣物等行为。
(四)旅居车禁止实施影响城市环境卫生、损毁市政设施、随意倾倒废弃物、私接水电等破坏城市管理秩序的行为。
(五)携带宠物的旅居车游客,要加强对宠物的管理。宠物下车后,应当牵系。采取措施防止宠物随地便溺。宠物在公共场所排泄的粪便,饲养人、管理人应当立即清除。
四、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等规定,开展实施旅居车停放管理工作。
五、专业术语诠释
旅居车又称房车,是指装备有睡具(可由桌椅转换而来)及其他必要的生活设施、用于旅行宿营的汽车,包括自行改造或原装出厂的自行式房车、拖挂式房车、带有宿营装备的汽车。
关联文件:《芒政告〔2024〕2号 关于规范旅居车停放的通告》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