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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政告〔2024〕1号 关于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的通告

浏览量:28136   作者:  日期:2024/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云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城市绿化办法》《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德宏州爱国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营造整洁优美文明有序的人居环境现就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门前三包责任单位

芒市城市建成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临街门店经营单位建筑施工场地的施工单位及临街居民为门前三包责任单位以下简称责任单位)。

门前三包责任范围

责任单位使用的临街地块

责任单位所有使用的建筑物外立面

责任单位临街门口及其两侧每侧最长不超过30筑物外立面至人行道侧缘石之间的区域无人行道的从建筑物外立面向街道延伸2米的区域

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包卫生负责清扫责任区内的垃圾保持和维护门前墙面橱窗招牌广告牌等构筑物及地面树干线杆等整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无油污无积水自备整洁垃圾桶存放器按时倒入环卫部门的清运车或保洁车拉走

包秩序负责责任区内的市容市貌及秩序维护并对责任区内的违章行为依法予以监督制止制止责任区内的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占道作业依门设摊堆放杂物晾晒衣物私搭乱建等违章行为制止乱丢乱泼乱贴乱画等不文明行为不违规设置户外灯箱广告牌标语路标以及开展室内装修等经营活动中不产生影响周边环境和市民生产生活的噪音油烟等污染

包绿化负责责任区内绿地花草树木的管护不践踏草坪刻画树木攀折花果不毁损绿化设施不在公共绿地内割草取泥土或堆放废弃物等

门前三包监督管理

芒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或未达标的单位将根据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严重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对违反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公职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芒市人民政府

2024126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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