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扎实开展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规〔2020〕81号)、《云南省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技术规程》(云自然资矿保〔2020〕281号)、《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芒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要求,结合芒市实际,芒市自然资源局委托技术单位编制了《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为公告发布后30日。有关意见建议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592993876@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邮寄(送)至:芒市胞波路115号芒市自然资源局(邮编678400),并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附件:芒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李能号,联系电话:17708801212)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