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芒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2023年版)>和<芒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9月28日印发的《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芒市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事项目录(2023年版)>的通知》(芒政办发〔2023〕43号),建立了《芒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2023年版)》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对本部门《芒市乡镇(街道)权责事项目录(2023年版)》中相关事项的设定依据等权责清单要素进行修改完善,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后形成了《芒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以《芒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芒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2023年版)>和<芒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印发实施。
二、目标任务
《通知》强调和明确了目标任务。一是芒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公布后,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权责清单、落实责任主体,切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防止权力行使中的越位、缺位、错位行为;同时,要及时向社会公布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运行,并制定清单事项工作流程图,明确程序环节,确保清单清晰、准确、可操作。二是权责清单实行“一乡镇(街道)一清单”,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赋权乡镇(街道)后,不再实施,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三是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行政权力承接、取消和职能调整等情形,需要对权责清单做出调整的,按照《芒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2023年版)》有关程序,提出书面申请,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会同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审核后,方可做出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芒市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制度(2023年版)》,一是明确了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有关行政职权赋予乡镇(街道)实施后,在赋权乡镇(街道)辖区内不再实施,不得随意将应由自身承担的行政职权委托或交由乡镇(街道)承担的总体要求;二是规定了市级职责必须按照严格程序、依规准入、权责一致、完善保障、配套衔接、动态调整的准入基本原则;三是建立乡镇(街道)职责准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四是就职责准入和调整程序作严格规范。
《芒市乡镇(街道)权责清单(2023年版)》共11个乡镇和1个街道,共形成了2份清单。一是勐焕街道办事处权力事项由法定行政职权39项、州立法法定职权和统一赋权1项、自选1项、事项系统1项,共42项行政职权构成,其中行政检查6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5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给付8项、其他行政权力19项;二是11个乡镇人民政府权力事项由法定行政职权82项、州立法法定职权和统一赋权15项、自选95项、事项系统推送1项,共193项行政职权构成,其中行政检查7项、行政处罚114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许可6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给付8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行政权力45项。
四、与上级文件异同
坚决执行上级文件要求,结合芒市实际,不打折扣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五、专业术语诠释
“权责清单”全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由两部分组成。权力清单写明了该实施部门有哪些行政权力、权力的类型和来源依据是哪里。责任清单写明了该实施部门在行使该项行政权力过程中有哪些责任和义务,如果违反这些责任义务会面临什么处罚和处罚的来源依据是哪里,提供了咨询投诉和行政复议的渠道。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