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试行)》,为便于各级各有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以及社会公众更好的理解文件内容,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云政发〔2022〕41号)《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任务分解的通知》(德政发〔2022〕27号)精神,芒市对照制定了《芒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芒政办发〔2023〕9号),结合芒市实际,编制形成《芒市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务有保障”的目标,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以企业和群众“最多跑一次”“一件事一次办”为目标,全面推进政务服务“综合窗口”改革,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推进审批服务受审分离,促进政务服务提质增效,为企业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三、主要内容
(一)打破部门和行业限制,设置无差别综合窗口1个,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综合窗口出件”的工作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或通过授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接件进行流转办理,实现事项办理“多窗变一窗、专科变全科”。将市财政局4项、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11项、市教育体育局21项、市民宗局(市侨办)23项、市农业农村局43项、市水利局10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项、市文化和旅游局42项、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版权)局、市广播电视局)]14项、市司法局3项、市应急管理局30项、市卫生健康局64项、市林业和草原局23项、市气象局4项共14个部门的294个全部事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2项、市交通运输局1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5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项、市发展和改革局1项,共5个单位的34个部分事项纳入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全市共计入驻事项328个。
(二)分领域综合窗口设置(部门专窗)。打破审批阶段限定,针对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一事联办”主题事项等业务关联性高、专业性较强的事项,设置12个部门分领域综合窗口。
四、与上级文件的异同
上级未制定实施方案,省政务服务管理局明确第一批进驻无差别受理综合窗口事项148项,芒市第一批进驻328项。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