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规定,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煤矿山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5〕38号)文件要求,对采矿许可证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的3家非煤矿山依法予以关闭。现通告如下:
一、关闭矿山基本情况
(一)芒市遮放镇拱岭旭东采石场(证号:(德)FM安许证字〔189〕号,有效期限:2017年12月30日,2023年10月24日注销,关闭原因:整合重组矿山关闭后新立矿权);
(二)芒市遮放镇玉国采石场(证号:(德)FM安许证字〔037〕,有效期限:2018年5月14日,2023年10月24日注销,关闭原因:整合重组矿山关闭后新立矿权);
(三)芒市风平镇芒弄采石场(证号:(德)FM安许证字〔086〕号,有效期限:2018年12月29日,2023年10月24日注销,关闭原因:被瑞丽至孟连高速公路(支线)覆盖)。
二、相关要求
在矿山关闭过程中,采矿企业要采取各项安全措施,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切实做好非煤矿山关闭工作,确保安全。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监督完善矿山关闭工作,确保按规定关闭到位。
特此通告。
芒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