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9年3月18日印发《中共芒市委办公室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芒办发〔2019〕63号)精神,芒市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情况如下:
(一)承办州政府文件、指示在我市贯彻落实的行文工作及市政府向州政府报告、请示的拟稿和审核工作,以及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由市政府办理的事项。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部门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
(五)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对市政府部门间出现争议问题进行协调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决定。
(六)督促检查各乡镇、街道、农场和市直部门对市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有关指示的执行落实情况,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七)协助市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指示。
(八)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市政府系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交由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十)负责全市政务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全市电子政务规划、建设、监督和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协调完成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全市范围内的信访工作。
(十四)完成市政府、市政府领导和州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