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市直和省、州驻芒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全市应急救护培训各项工作,切实提高群众防灾避险和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芒市应急救护培训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李宗旭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
副召集人:徐章骞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杨华连 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
成 员:寸馥华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部局局长兼离退休干部工作委员会书记
徐青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方文磊 市委党校副校长
左正平 市公安局专职副书记
冯春玉 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副局长
段生活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进玉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尹 超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其磊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董国周 市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杨加祥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蒋 静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寸待云 市总工会副主席
孙 双 团市委副书记
刀宏央 市妇联副主席
刀 敏 市红十字会副会长
郭进洲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杨相洼 勐焕街道办事处挂职副主任
杨荣海 芒市镇人民政府挂职副镇长
李珏坤 风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李兴旺 遮放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雷 钦 勐戛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何光旭 芒海镇人民政府挂职副镇长
排勒成 轩岗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康庆芬 江东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赖兴助 五岔路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曾德丽 中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苏 晋 西山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包旭强 三台山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董 俊 遮放农场社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在市红十字会,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华连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刀敏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二、主要职责分工
(一)联席会议职责
贯彻落实州、市关于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市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建设;推动和督促应急救护培训体系建设政策落实;组织实施应急救护培训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应急救护培训工作长效机制,拟定加强应急救护培训的有关文件;定期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部署有关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实施联席会议决定事项;加强组织协调,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情况,督促检查落实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有关要求;加强调查研究,定期分析研究应急救护培训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对策和建议;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将应急救护培训课程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校)干部教育培训教学内容。
2.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通过主流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在社区、单位、校园、企业、机关、家庭等场所加大急救宣传倡导力度,普及群众性应急救护知识,宣传勇于施救典型事例。
3.市工业和商务科技局:组织企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提高职工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4.市教育体育局: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总会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通知》(中红字〔2020〕24号)、《德宏州红十字会 德宏州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红十字工作的实施方案》(德红发〔2021〕6号)精神,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校素质教育重要内容,融入教育教学活动、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推动校医、科任教师、教练员、裁判员、游泳场馆员等重点人群全员取证培训,将应急救护培训纳入学生军训课程。
5.市公安局:根据《国家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健全完善道路交通事故警医联动救援救治长效机制的通知》(公交管〔2020〕161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部分行业和系统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179号)精神,负责组织全市公安民警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加强推动职业驾驶人急救知识和技能取证培训。
6.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将应急救护培训内容纳入再就业、职业技能培训。
7.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组织建筑企业安全员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
8.市交通运输局: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部分行业和系统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179号)精神,加强对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应急救护培训。负责组织推动公共交通、旅游客运、班线客运和校车驾驶人员及驾校开展应急救护取证培训。
9.市文化和旅游局: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州部分行业和系统开展卫生救护培训工作的通知》(德政办发〔2010〕179号)精神,负责组织旅游景区工作人员、旅行社导游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积极发挥景区医务室(救护站)作用,为游客提供应急救护服务。
10.市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医务工作者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积极发挥医疗机构应急救护作用,在群众中普及避险自救知识。
1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将应急救护技能培训纳入全市企业职工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体系。
12.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支持倡导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会会员、团员青年、志愿者和妇女参加应急救护培训。
13.市红十字会:严格按照“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质量标准、统一考核发证”要求,统筹师资力量,开展生命安全教育和应急救护教学培训、考核发证,普及基本的应急救护概念和技能,提高大众应急救护能力。
14.市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全市消防救援人员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工作。
15.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负责组织辖区内群众开展应急救护培训。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一)建立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会议议题根据召集人指示及成员提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建议,报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确定。联席会议研究审议事项,应提前征求全体成员或有关部门意见,重点研究应急救护培训的重大问题或布置工作任务。专题会议根据需要召开,重点研究应急救护培训专项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审议事项应征求有关成员和部门意见,经沟通后未达成一致的重要意见,应在会议纪要上说明。
联席会议审议事项拟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由文件起草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按程序报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批。会议纪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起草,报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签发。
(二)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股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与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沟通对接。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需要召开联络员工作会议,及时通报有关工作信息和工作动态。
(三)建立定期协调推进制度。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应急救护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定期调度和协调。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收集汇总分析,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农场社区)的督促指导,研究提出有关工作建议,重要情况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
(四)加强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互通信息、密切配合,按照服务政策规定宣传、服务应急救护管理、服务基层群众需求的原则,主动研究加强全市应急救护体系建、管、用、融有关问题;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有重大事项及意见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