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芒政规〔2023〕2号 关于印发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技术管理意见的通知

浏览量:11412   作者:  日期:2023/7/25

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技术管理意见已经市四届人民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725

    此件公开发布

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技术管理意见

为规范芒市国有小地块的规划管理贯彻落实中共德宏州委 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州城镇规划区内住房用地管理的决定》(德发200512)、《德宏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通知》(德政发201826要求进一步明确规划审批条件提高规划审批效率加强规划管理制度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居住空间打造宜居宜业生态田园城市建设美丽芒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德宏州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修订版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制定芒市国有小地块项目新建改建扩建拆除重建的规划技术管理意见

适用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意见所指的国有小地块是指芒市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净用地面积小于5的地块

在国有小地块上建盖房屋房屋用途以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的用途为准

原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为综合用地城镇混合住宅用地的应先办理不动产权证明确土地用途

临街地块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登记用途为居住用地的可申请建盖带商业网点的住宅楼仅临街一层可作为商铺)。

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空地或仅建盖临时建筑的小地块在申请建盖前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进行核查取得芒市自然资源局清理闲置土地办公室书面意见后方可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在报建时视为自建自住用房建设主体可为个人或单位

住宅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应由具有相应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开发建设

指标管控及相关要求

建筑屋顶宜采用全坡屋顶半坡屋顶形式基础及建筑最外轮廓线均不得超出不动产权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用地界限非临街建筑及临街建筑的非临街面外墙皮至用地界限距离不得小于20厘米确因宗地窄边小于等于4建设后难以使用外墙皮至用地界限距离需小于20厘米的应取得周边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

建设前应妥善处理好邻里关系入户大门开口方向原则上保持原有方向确需改变方向使用其他通道入户的应取得周边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意见

临街建筑应先行上报建筑外观效果图方案审批外观效果图中应包含日景夜景灯光亮化方案以及户外广告设置位置样式);非临街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打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风貌

日照分析图中对相邻利害关系人造成冬至日不满足1小时日照影响的应取得利害关系人书面同意或者提供日照分析报告相邻建筑第一层至少一个居住空间连续日照不低于冬至日1小时)。

住宅建筑第一层建筑层高不得超过5.1第二层及以上建筑层高不得超过3.9

住宅建筑容积率应大于1.0并小于等于3.1商业建筑容积率应大于等于0.5并小于等于3.5

土地净用地面积大于等于666平方米或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000平方米的住宅及商业建筑建筑密度应小于等于70%;绿地率应大于等于10%;住宅停车泊位建筑面积大于140平方米的每套不少于1.5建筑面积小于等于140平方米的每套不少于1.2个或每100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不少于1商业每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0.8并按配建比例要求设置充电桩

其他土地用途建房按照相应行业规范执行

项目建设及相关要求

项目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符合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还应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取得相关建设许可后建设单位应到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质量监督备案且应自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放线并填写放线记录基槽开挖完成基础边线确定后持放线记录表到芒市自然资源局申请规划验线

建设单位在报建图纸中应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内容雨污水应分流强弱电应入地并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接入市政管网内若因地块周边暂时不具备接入市政管网条件的应采取经相关管理单位核准的措施做到雨污分流管线入地

规划验核及相关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内容建设竣工后向芒市自然资源局申请竣工规划验核

建筑工程已按审批要求完成土建工程和外墙装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各类临时建筑物含施工用房施工围栏和其他需要拆除的建筑物已经全部拆除施工场地已清理完毕方可申请规划验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许可住宅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下实际建盖面积超出1000平方米的应按照房地产开发流程补充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从严进行查处

未超层减层建盖未增加减少房屋间数超建少建面积比例不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批准建筑面积的±3%,且满足本意见相关要求的应补交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相关费用后予以规划验核除此情形以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其他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芒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5月31日发布的《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技术管理意见(试行)》同时废止。


解读《关于印发芒市国有小地块规划技术管理意见的通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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