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贯彻落实云南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德办发〔2021〕26号)要求,现对督察反馈的“全省现有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反馈意见指出:《云南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6—2020)》明确,“十三五”期间全省应新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78.7万吨/日,但实际新增56.3万吨/日,完成率仅71.54%。
二、整改责任单位
芒市委、市政府
三、整改进展情况
整改措施:“2021年12月底前,通过实施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提标改造工程,切实解决芒市第一污水处理厂、瑞丽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运行压力;2022年12月底前完成陇川县、盈江县、梁河县污水处理厂提质增效、提标改造工程,使全州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提高10%以上,建成区污水管网覆盖率达到98%以上”。
整改情况:针对涉及芒市的整改措施,已于2019年制定印发了《芒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具体工作举措主要包括清查污染源、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改造和建设、完善建设模式及资金筹措制度、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健全管网建设质量管控机制,依托相关建设项目完善城区部分污水收集空白区域的管网建设工作。现已完成城区6条河道清淤25.11km;消除污水直排口699个;完善空白区主、支管网建设约70公里;完成城区河道护岸建设22.135km;完善市政雨污错接混接治理及破损管网修复改造;完成建设板过河、南秀河及南木黑河三个湿地公园;完成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相关治理工作,其中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于2022年10月8日试运行,投入使用。
通过三年努力,芒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效能显著提高,截至2021年底,芒市建城区面积为21.66平方公里,已建设污水主干管道156公里,主干管位于城区市政主次干道及城区河道范围,管网覆盖率为9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由2018年年的26.1%,提高至2021年的36.1%;目前芒市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达到3万立方,城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从2019年的92.77%,提高到2021年的98.89%。
四、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12月2日,芒市组织有关部门对上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一致同意该问题通过验收。
现将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向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692—3029462
联系地址:德宏州芒市白象街101号
芒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6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