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红十字会:
我们对芒市红十字会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详见后附《芒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芒市红十字会对专项说明的责任
芒市红十字会负责编制专项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芒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不存在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芒市红十字会相关部门负责监督专项说明的编制过程,专项收支情况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的审计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芒市红十字会,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注册会计师对专项说明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芒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报告使用者依据报告作出的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芒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芒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芒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芒市红十字会专项说明的总体披露情况。
四、注册会计师执行的审计程序
我们自2022年9月1日接受芒市红十字会委托,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一)对芒市红十字会接受的个人账户以及公司账户捐赠资金款项获取银行对账单,进行银行流水检查;尤其关注大额资金捐赠入账金额、入账时间与捐赠意向书的一致性。
(二)对芒市红十字会拨付资金进行检查,获取经由芒市红十字会转拨付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尚未使用的资金,获取资金使用计划及说明。检查转账给受益单位的银行回单和受益单位的资金使用说明。
(三)对物资收支的审计
1.对芒市红十字会采购的防控物资,检查采购流程及相关证据(抽查采购计划、合同、发票等)。
2.对芒市红十字会接受的捐赠物资,检查捐赠意向和物资接收情况(抽查交接单、经手人签字等)。
3.检查物资的发放,根据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提供的物资出库明细表,向大额物资接收方函证。对芒市部分受益单位进行走访确认,对下拨至其他县市的大额疫情防控捐赠款物进行函证确认。
五、审计结论
我们认为,芒市红十字会编制的专项说明在重大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芒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入和支出情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六、审计建议
加强对捐赠人及其资助公益项目的宣传报道,整理疫情防控捐赠人数据,培育长期固定捐赠人。积极走访大额捐赠人,主动反馈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加强日常交流互动,开展持续深入合作,争取长期捐赠支持。
德宏骏升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芒市 报告日期:2022年10月8日
芒市红十字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社会捐赠款物收支专项说明
一、基本情况
芒市红十字会是德宏州芒市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芒市红十字会以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芒市红十字会为市级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会址设在芒市。
为应对突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芒市红十字会接受了来自境内外社会各界的捐款捐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使用管理的通知》以及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对接受的捐赠款物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统筹安排使用。
二、捐赠款物收支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红十字会1-12月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款物价值人民币(以下均为人民币)6,378,878.94元,其中捐赠款为2,469,514.00元,捐赠款已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2,469,514.00元;捐赠物资3,909,364.94元,捐赠物资均已按照疫情防控需要和捐赠人意愿安排使用。
三、捐赠资金收支情况
(一)捐赠资金收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红十字会1-12月接受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共72笔,合计2,469,514.00元。
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情况详见附表1
(二)捐赠资金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红十字会1-12月已安排使用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为2,469,514.0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100%;未安排使用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为0元,占捐赠资金总额0%。
使用新冠肺炎疫情捐赠资金情况详见附表2
四、捐赠物资收支情况
(一)捐赠物资收入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红十字会1-12月共接受捐赠物资33批次,价值3,909,364.94元。
1.按捐赠来源分类。接受境内捐赠物资33批次,价值3,909,364.94元;接受境外捐赠物资0批次,价值0.00元。
2.按捐赠品种分类。接受捐赠荧光定量PCR仪、空调、笔记本电脑、翻译机等设备价值391,976.00元;接受口罩、体温枪、棉衣、棉被、遮阳伞等防护用品值3,294,863.92元;接受消毒除菌系列医用酒精价值16,909.60元;接受大米、方便面、矿泉水、食用油等食品价值77,367.00元;接受桌凳、烧水壶、警戒线等其他物品128,248.42元。
(二)捐赠物资安排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芒市红十字会1-12月共安排使用捐赠物资3,909,364.94元。其中:用于国内疫情防控3,909,364.94元,占100%。
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详见附表3。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疫情防控捐赠款物后续接受使用情况将纳入年度审计并按规定公开,继续接受社会监督。
附表
1.芒市红十字会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捐赠资金明细表(见附件)
2.支持疫情防控情况表使用芒市红十字会接受捐赠资金拨付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机构明细表(见附件)
3.芒市红十字会疫情防控捐赠物资接受和发放情况表(见附件)
芒市红十字会
2022年3月3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