芒市:积极落实社保缓缴政策助力中小微企业“爬坡过坎”
浏览量:3921 作者: 日期:2022/7/16
近日,芒市某宾馆工作人员在政务大厅芒市人社社会养老保险柜台办理了缓缴手续,缓缴金额达60余万元。
自疫情发生以来,受疫情反复影响,该企业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暂时无力负担养老保险,符合社会保险缓缴的相关政策。
“宾馆申请缓缴的险种是养老保险,缓缴期限是2022年5月至12月,共计8个月,费用大概是60多万元,缓缴政策的执行,有利于更好地缓解当前的困难,更好地投入经营。” 芒市某宾馆经理说道。
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是我省助力稳经济稳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的一项助企纾困政策,主要涉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个险种,可享受缓缴的企业范围包括餐饮、零售、旅游、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22个行业的大中小微企业。
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2年12月;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为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申请缓缴的养老保险费最迟于2023年6月15日前补缴;失业、工伤保险费参保单位原则上应在缓缴期满一个月内补缴。
“云南省有8个边境州市,可以认定为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芒市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政策。” 芒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雷木嫩说道。
截至7月12日,芒市已申请并审批缓缴社会保险的企业共116家,缓缴金额达2163万元,有力提振了芒市困难企业发展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