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芒市自然资源局研究决定并上报芒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将芒市县级发证的芒市回贤采石场等3个采矿权予以公告注销,按规定在采矿权登记管理系统中注销该采矿许可证,并请采矿权人按有关规定做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
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基本情况:
一、芒市回贤采石场:位于芒市镇回贤村,采矿许可证号:C5331032010127120095885,法定代表人:杨大良,矿区面积0.1615平方公里,经营性质:集体企业,有效期至2016年3月18日止。
二、芒市恒达采砂有限公司芒里采砂场:位于风平镇芒里村,采矿许可证号:C5331032010027130057269,法定代表人:邓有科,矿区面积0.1065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16年4月9日止。
三、芒市风平镇芒弄采石场:位于芒市风平镇芒弄村,采矿许可证号:C5331032010127120090747,法定代表人:线二召,矿区范围0.0944平方公里,有效期至2019年12月23日止。
如对公告注销事项有异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芒市自然资源局提出。
联系电话:0692--2121489 手机:17708801212
信函请寄:芒市自然资源局 邮政编码:678400
地 址:芒市胞波路115号
特此公告
芒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5月9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