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NO.11号)《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NO.12号)要求,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考核内容
详见《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的通知》(市政府办便签NO.456号)。
二、考核时间及方式
2022年2月20日前完成考核,以非实地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相关要求
(一)请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单位对照附件1规范编制年度报告,于2022年1月28日下午5:00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至市政府办信息股,并于1月30日前在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的“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
(二)请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单位对照市政府办便签(NO.456号)要求做好自检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报告需附自评分表(附件2),于2月10日下午5:00前通过电子公文交换系统报送至市政府办信息股。
附件:1.XX单位(全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模板)(略)
2.XX单位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自评分表(略)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源文件:市政府办便签〔2022〕29号 关于开展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的通知 (点击可下载)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