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宏州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NO.192)要求,现将芒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积极推进各类规划主动公开。2021年4月16日印发《芒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远景目标纲要通知》主要从发展基础和发展环境、总体要求、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特色产业体系、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对外开放水平、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建设宜居宜业生态田园示范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加强和保障民生、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构建团结和谐稳定边疆等16个方面进行阐述,并对“十四五”规划进行解读及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领码用码工作,方便项目单位在网上直接申报项目,制作《云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报项目用户手册》操作流程,并发放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固定资产节能审查等办事指南及在线监管平台申报项目用户手册500份,2021年1月1日至今,共办结项目数量231项,总投资218.42504亿元;其中,审批类项目75项,投资57.544359亿元;备案类项目156项,投资160.880745亿元。进一步推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信息公开。
(三)推进财政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压实责任降风险,全力完成年度化债目标任务。制定2021年度债务化解措施方案,按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压实化债责任,通过积极争取上级专项化债资金、大力盘活国有资产、出让国有土地等增加财政可用财力,截至目前化解债务3.77亿元,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二是建立部门预决算常态化管理机制,扎实做好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公开2020年财政总决算、2021年总预算和部门决算汇总数据(含“三公”经费)。2021年我市本级56户公开部门预算、56户公开部门决算,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的公开方式为部门已建有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的,在专栏公开,并永久保留;没有信息公开专栏的,统一在市财政局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共计公开信息142条。三是依法规范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积极通过“832平台”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较好地完成了年初预留份额。2021年政府采购云平台全面铺开,各预算单位日常执行的政府采购均在政采云平台上完成。四是在国家实施减税降费支持实体经济政策和疫情减收等因素影响下,直达资金的下达,增加了地方可用财力,对地方稳就业、稳投资、稳预期起到了保障作用,对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有力支持了边境一线疫情防控,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资金中弥补财力平衡资金,主要用于保障“三保”支出,兜住“三保”底线,有效应对减收增支压力,化解了县级财政运行风险。
(四)推进公共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围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重点做好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疫苗接种等信息公开。累计公开发布信息48条,其中:流调溯源1条(确诊人员轨迹)、假期人员流动3条、疫苗接种19条(含18岁及以上人员、12-17岁人员、3-11岁人员及加强免疫接种)、核酸检测14条(含通告、结果、注意事项等)、疫情防控措施通告11条。共摆放爱国卫生宣传展板12块,出版健康知识宣传专栏87期,悬挂横幅10条,电子显示屏42块,手机短信210条,微信公众号12条,健康讲座10次,义诊3次。
(五)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及时更新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发布价格监测信息13条。二是制定了《芒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对全市5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职权、职责进行清理审查公示。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主体51个,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数1243个,事前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总数4323项,事后公示行政执法决定数23757件。三是公开发布《芒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芒市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并认真组织实施,制作34个市级抽查方案,上级下派20个方案,截目11月20日,完成抽查方案48个,抽查市场主体985户,完成率76%。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规定要求,推进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全面公开水、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在信息公开专栏和“生态芒市”微信公众号公开空气质量指数(AQI)、首要污染物(PM10、 PM2.5、NOx、SO2)、空气质量级别、空气质量类别等信息421条;二是认真落实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每月公开芒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信息,共10条;三是及时公开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评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用的审批决定相关信息,共27条;四是持续做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工作。及时公开上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信息21条。五是及时公开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环境执法“双随机”抽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挂牌督办和环境监管执法等工作信息28条。截至11月20日,共发布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506条。
(七)推进民政保障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划片招生氛围、招生计划、招录过程和招录结果等,通过招生信息平台适时公开,社会公众关注明了,满意度高。加大对困难师生资助和救助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截至11月25日,及时将2021年度芒市捐资助学拟资助100名学生名单、2021年度云南省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及办理程序、三峡集团帮扶景颇族聚居区贫困大学生助学结余资金项目拟资助的4名学生名单、芒市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须知、2021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253名学生名单、2021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拟资助的108名学生名单等资助救助项目在芒市教育体育局信息公开专栏等网站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公开。二是全面梳理社会救助领域公开事项,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主体,建立公开事项清单,提升了标准化水平,发布相关信息公开16条。持续做好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线下健全完善社会救助长期公示制度,张贴告知书、明白纸,公开各类救助申请资格条件、办理程序、救助标准等事项及各类救助资金发放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公开、公正、透明,发布相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28条。统一制作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包,内容涵盖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孤儿待遇等民政救助政策保障待遇,并采取主动上门方式,将政策宣传包发放到困难群众本人手中,为群众提供更有温度、更为直接生动的政府信息获得体验确保让群众看得到、易获取、好监督。发布相关工作动态140条。三是加强就业信息发布。利用“互联网+就业”渠道,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芒市云APP、微信公众号和乡村广播等方式,推行“不见面”服务工作,为返乡滞留农民工推荐工作岗位,积极引导农民工选择本地就近就便就业。2021年,共发布岗位信息14期,发布岗位11722个。发布各类考试信息24条次。四是扎实开展“送政策、进军营、畅安置”政策宣讲,全年共开展宣讲3次,近200名部队官兵参与宣讲,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双拥合作共建宣传册》等宣传资料200余份加强信息建设,形成全市贯通、实时共享、上下联动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信息平台,结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军人参加网络招聘,通过市、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站等多渠道、多形式发布就业政策和招聘信息,让退役军人及时掌握就业岗位信息,共发布各类就业岗位信息1560个。五是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芒市公租房人员、房源分配信息,发布相关信息8条。
(八)推进重点领域统计数据公开。对我市工业、商贸等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公开。加强财政金融、民生保障等资金保障工作信息公开。对自然资源统计数据进行发布,方便群众了解数据,也对文字材料提供有力数据支持,增强材料科学性,可靠性。积极发布各类节假日旅游数据统计信息。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和应急救灾减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相关政策措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救灾物资保障等信息。发布相关信息159条。
二、加强重要政策发布
(一)加强重要政策发布解读。围绕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共公开《芒市2021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方案》、《芒市宣传推广“云南省政府 救助平台”工作方案》、《芒市2021年度防返贫监测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暨监测对象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10余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方面文件解读,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持续抓好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制度、规定等内容及时转载解读,积极推进政策解读规范化。
(二)健全完善政策解读机制。严格执行《芒市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工作实施办法》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按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解读方案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要求实施,即政策文件发布时,同步开展解读并利用政务公开平台和新闻传播渠道及时公布政府权威信息和解读文稿。年内发布政策解读15次。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动态监测分析,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误解误读,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解疑释惑。
三、加强政务信息管理
(一)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文件制定程序不断规范。向市人大和州人民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3件,组织对全市现行有效的41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根据清理结果,拟废止2件、保留27件、拟修改12件。截至11月,主动公开涉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信息4份。
(二)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0〕33号)及《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州政府办便签〔2020〕180号)精神,芒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印发《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方案安排编制完成各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在政府网站上进行了集中展示,并按照目录内容要求、时限要求发布信息。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在市政府办、政务服务管理局、档案局(馆)、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窗口,公布申请受理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及传真、邮编、电子邮箱,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工作。在芒市人民政府网站设立依申请公开栏目,发布依申请公开程序,依法受理、处理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芒市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7件,收到州政府办转办依申请公开事项6件,都按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答复,申请人对答复结果无异议。
四、规范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一)强化政府网站功能建设。一是优化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设置。芒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设46个信息公开专栏,日常分别由46个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单位进行管理,网站自运行以来,功能日益完善,网站集群效应明显,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融合对接,强化了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板块的建设,日常监测管理到位,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充分凸显。二是政府网站信息发布严格落实安全保密审查职责,坚持“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落实保密审查程序,对发布的政府信息,严格反复审查、确保无误,并由领导签字后进行公开,做到审查有依据、有审批、有记录,防止因审查不严导致失泄密事件发生。
(二)加强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整合。一是按照全国政务新媒体管理要求、对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积极响应国家、省、州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体系,及时对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备案登记及纳入日常监督管理。目前,芒市有政务新媒体账号28个,其中:微信公众号23个、微博1个、其他类型政务新媒体4个。
(三)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要求,完成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归并工作,全市共有75个单位开通了12345政务热线,实现“一号对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办理工作管理,各单位各单位均指定专人负责。
五、加强组织保障
芒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单位也成立了政务公开组织机构,具体明确1名分管领导,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州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芒市2021年度综合考评内容,分值权重占总分值的4%。制定印发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细化政务公开评估细则和考评规则。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