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新凯、杨顺昌代表:
感谢你们对芒市城市建设的关心、支持,你们在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15号建议《关于在芒市城区主要交叉路口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已交由芒市人民政府负责办理,你们提出在芒市勇罕街与目瑙纵歌路等十字交叉路口修建人行天桥的建议十分中肯。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工作措施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芒市现有交通设施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工作和生活的需求。在城区主要交叉路口修建人行天桥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也是十分必要的。芒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建议的办理,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组织发改、财政等部门研究项目资金和立项问题。
二是组织住建、自然资源局、交警、综合执法局、省规划设计院、昆明规划设计院等相关部门实地踏勘、论证。
三是组织设计部门进行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为下一步项目申报和实施做好准备。
四是主动与德宏州人民医院对接修建人行天桥事宜,已获得院方支持。
二、实施计划
由于勇罕街、目瑙纵歌路、勐焕路建成时间较早,建筑物前期规划退让空间不足,现有人行道宽度仅为4.5米,在现有道路条件下修建人行天桥将极大影响地面人行道通行,并对周边住户及商铺造成遮挡。重新规划建设将涉及征地拆迁问题,根据目前芒市财政十分困难的状况,难以负担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的相关费用。因此,建议中涉及的三个路口暂不具备修建人行天桥项目所需条件。
下一步,芒市人民政府将积极争取把人行天桥建设列入城市更新项目,适时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做好人行天桥建设的规划设计,有的放矢的做好建筑物退让,确保后期修建人行天桥的需要,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项目建设。同时,市人民政府将加强以上路段交通疏导工作,确保交通顺畅、行人安全。
再次感谢二位对芒市城市建设的关注及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期望你们继续关心支持芒市的城市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芒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