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对德宏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建议的答复(芒政函〔2021〕87号)

浏览量:11513   作者:  日期:2021/9/3

文恩贵代表

你在德宏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72号建议关于请求州人民政府制定出台芒市城区饲养宠物管理办法的建议》,已交由芒市人民政府负责办理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制定出台宠物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正如文恩贵代表所指出的目前我市饲养宠物现象较为普遍其中又以饲养犬只最为普遍这些宠物在给市民增添乐趣的同时又由于缺乏详细的管理规定个别市民文明养犬素质不高等原因导致出现了犬只等宠物随地大小便乱吠扰民等市民反映较大的问题对此文恩贵代表所提出的出台城区饲养宠物管理办法极为必要也充分代表了广大市民的意愿


及时开展管理办法制定工作

饲养宠物的范围较广芒市人民政府目前以规范养犬为重点草拟了芒市城区养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该办法共分为440明确了免疫检疫卫生管理疫苗供应及流浪犬捕杀等犬只日常管理问题

20215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经正式实施其中已明确农业农村部门为动物防疫的主管部门故该办法正在重新征求市直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之中待修改完善后将按照程序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等进行审议程序完善后我市将及时印发实施该管理办法 待该办法正式印制出台后我市的宠物管理尤其是犬只管理工作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加强流浪犬等宠物日常管理

在犬只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前我市目前正在采取多项举措加强犬只的管理一是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充分利用到社区开展文明实践活动创文固卫宣传等时机各关部门通过敲门入户拉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向市民集中开展文明养犬规范养犬宣传提高市民文明意识二是及时清理宠物污物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在日常巡查中遛狗不拴绳”“不及时清理犬只便溺等不文明养犬行为纳入了日常巡查劝导工作并督促当事人立即整改规范养犬行为环卫工人对日常发现的犬只等宠物便溺物进行及时清除确保城市干净整治三是适时开展专项整治在办法未出台前芒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正在研究开展对流浪犬只等宠物的捕捉收容工作目前已经购买和制作了相关的捕捉设备修建了犬只收容圈舍下一步,将对芒市城区的流浪犬只开展集中捕捉收容

在今后工作中我市将按照文恩贵代表的建议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由农业农村部门及公安部门牵头进一步修订完善并尽快出台我市的养犬管理办法明确各部门职权职责综合施策齐抓共管确保犬只等宠物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同时也请文恩贵代表继续积极建言献策为提升我市的城市管理质量强化宠物管理提高市民文明意识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芒市人民政府

2021531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篇:对德宏州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7号建议的答复(芒政函〔2021〕88号) 下一篇:对德宏州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2号提案的答复(芒政函〔2021〕86号)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承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692-2121519 
滇ICP备17006904号-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