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河长制办公室关于推进云南省2021年度美丽河湖建设及评定工作的通知》(云河长办发〔2021〕9号),结合《德宏州美丽河湖建设行动方案(2019-2023年)》(德宏州总河湖长令第5号)及《2021年芒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芒市总河湖长令第7号)有关要求,芒市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美丽河湖评定指南(试行)》,按照“建设一批、评定一批,分年度、分步骤做好建设、检查、评定工作”的原则,规范推进2021年度美丽河湖建设及评定工作。市人民政府通过组织开展准入自评、公众评价、专业技术评价等程序,认为勐板河水库、清塘河水库、南喊河等3条河(库)符合美丽河湖要求,评定为2021年度县级美丽河湖,现予以公告。
芒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日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