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其他文件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芒政办发〔2020〕29号)

浏览量:39169   作者:  日期:2020/4/4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焕街道办事处、遮放农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做好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

2020331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四川省西昌市森林火灾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同时,抓实安全风险防范各项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深入排查各类隐患,压实各方责任,坚决遏制事故灾难多发势头,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41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批示,并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并作出安排部署,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加强火灾防范,完善科学施救方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省、州会议精神,43日芒市组织召开电话电话会议,对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2020年以来,全市共出现卫星热点1个,经核实情况为1起林缘边农事用火,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目前,全市森林火情呈易发趋势、火险等级高、易燃植被比例大、地形复杂扑火难度大,在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管理、应急处置、隐患排查整治等方面依然存在薄弱环节等问题。因此,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绝不能有丝毫懈怠,切实增强做好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森林草原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全面落实责任,坚决消除火灾隐患

春夏两季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大风干旱天气居多,加之春耕活动已经开始,焚烧秸秆、地边草、荒草等野外违规用火现象频发多发,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极易引发森林草原火灾事故。

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责任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行业部门管理责任,涉林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重点强化乡镇长、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户长、林权所有者等“五个关键人”的具体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原因引发的森林草原火灾。清明节期间,要关口前移,组织森林公安队伍开展“无火清明”武装巡护。要全面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治行动,重点深入基层和林牧区一线,指导乡、村开展排查,重点查防火责任制、野外火源管控措施和扑火准备工作落实情况,城市面山、重点林区、景区景点的宣传教育和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各地专业队伍是否上岗到位,各类扑火物资是否配齐补足,通信联络是否畅通,扑救预案是否健全有效。通过督促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限期整改,必要时要进行蹲点督查,做到排查一批、整改一批、检查一批、巩固一批,消除火灾隐患。

三、强化群防群控,加强野外火源管控

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特别是针对重要传统节日、农耕活动高峰期和高火险时段,要加强民俗用火、农事用火管理。重点林区主要出入口要进行设卡登记,杜绝火种上山,严控林牧区生产生活用火,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实把火源管控、预警监测、热点核查、火情报送、火灾统计等工作抓实抓细。要严格落实好“五个百分之百”的火源管理要求,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防火责任书;防火检查站、哨、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计划用火许可证制度,“三类人员”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要加强对儿童、中小学生、老年人以及限制行为能力人等重点人群的监管力度,落实监护人责任,严防玩火弄火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要坚决治理高火险天气林田交错地带烧田埂、烧杂草、烧秸秆、烧灰积肥、烧垃圾、烧垦开荒等农事用火失管失控问题,加强对穿越林牧区输配电线路断线、短路、绝缘子脱落等引发森林火灾隐患问题的治理。

四、加强应急值守,加强应急联动处置

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卫星监测热点2小时核查反馈和“扑报同步”信息报告制度。通过监控、瞭望、巡护等立体监控,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火情、上报火情,确保处置工作的规范及时有效。在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有序复工复产的相关要求,立足当地特点和疫情形势,适时组织林区各类扑火队伍靠前驻防,切实提高火情处置能力。要加强火情分析研判,精准做好火情早期处置及应急准备工作。科学前置力量,确保闻令而动、有火即出,在火灾萌发阶段快速到位,坚决“打早、打小、打了”,力争将森林草原火灾消灭在初发阶段。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死灰复燃,保证首次扑救成功。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实时发布气温变化、天气预报等信息,加强预警预报,保持高度战备状态,严阵以待,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准备。要制定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切实提高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确保及时、高效处置森林草原火情。要加强防火物资装备储备和维修维护,确保应急扑火物资齐备充足和正常使用,同时加强护林员和扑火人员的业务知识学习、扑火演练和防火安全知识培训,经常性组织扑救山火实战化演练,确保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情时“拉得出、用得上、灭得了”。

五、加大治火力度,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部门要保持森林草原火灾查处打击高压态势,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责任人和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加大对火灾案件的侦破查处力度,一旦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市森林公安局要迅速开展火灾案件调查,第一时间锁定嫌疑人;对触犯刑律的肇事者,要密切配合公、检、法,做到快查、快审、快判,并对违法犯罪分子从严、从重、从快惩处,达到打击一批、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效果。凡因工作不力,对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不重视、责任未落实、防控措施不力、隐患排查不到位,造成较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防灭火氛围

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部门要总结一个烟头、一个疏漏、一个过失就招来一场森林大火的深刻教训,运用多种手段、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森林高火险期通告、禁火令,公示森林草原防灭火重点单位责任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2020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严防森林草原火灾的通告》等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及避险自救等知识进行普及宣传。要借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验,强化群防群治、网格化管理,全面把牢易失控关口,盯紧易发生风险部位,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积极倡导绿色祭扫、生态祭祀,引导群众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对旅游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入山人员安全防火、避火意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宣传,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全民参与防火的浓厚氛围。

七、科学安排部署,切实保障扑火人员安全

各乡镇(街道、农场)、市直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科学扑救理念,发挥专业队的专业优势,整合所有灭火力量,科学安全有序处置火情火灾,做到扑得灭、清得净、守得住、不复燃。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人员担任一线指挥员,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和老弱病残人员参加扑火行动,严禁组织未经培训人员直接扑打明火,不鼓励群众自发上山灭火,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扑救,始终把人民群众和扑救人员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决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此件公开发布)                                         202044


源文件: 芒政办发〔2020〕29号 关于切实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章来源: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上一篇: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2020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芒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办单位:芒市人民政府  承办:芒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务热线:0692-2121519 
滇ICP备17006904号-1  地址:芒市斑色路26号   滇公网安备 53310302000146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5331030001 常见问题  
24小时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92-2121382